所属各单位:
经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研究,决定对20名新聘人员工作单位分配如下:
付雨晴同志分配纪检室工作;
罗 玮同志分配黄济渠供水所工作;
杨丹杰同志分配黄济渠供水所工作;
张婧萱同志分配黄济渠供水所工作;
刘 畅同志分配杨家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王 珂同志分配杨家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池少卿同志分配杨家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常 静同志分配杨家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张有志同志分配乌拉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赵泽伟同志分配乌拉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郑梦元同志分配乌拉河干渠供水所工作;
刘 敏同志分配清惠渠供水所工作;
何 哲同志分配大发公渠供水所工作;
冯昊宇同志分配大发公渠供水所工作;
王皓冉同志分配大发公渠供水所工作;
李 静同志分配大发公渠供水所工作;
边维天同志分配一排干沟排水所工作;
蔺 晶同志分配二排干沟排水所工作;
高 原同志分配沙壕渠试验站工作;
请以上同志尽快办理工作交接和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到新单位报到。工作调整人员工资从2022年6月起到新单位领取,新聘人员工资按到岗时间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