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水政监察大队超额完成全年水资源费征收目标 今年受经济下行影响,绝大部分的企业亏损,收费工作极其困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征费行为,实行依法按月征收水资源费。把查抄水表和征收水资源费分离,实行抄表、收费两条线原则,确保足额征收。二是把一月抄表变半月抄表,加强了计量检查与抄表次数。采取早动手、勤催缴的工作方法,把安排专人催缴与大队领导催缴相结合,基本上实现了天天催缴,增强了征费力度。三是采取多沟通的工作方式,把严格法律法规执行与多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有机结合。四是积极拓展费源,加强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五是把欠费案件作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了敢于碰硬,善于执法。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进行催缴,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形成威慑力,起到一定效果。通过努力工作,今年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共计征收水资源费8675371.56元(其中入市财政6249061.56元,入旗财政2426310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 乌拉特前旗水政监察大队 王永强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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