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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管理局塔布所、三湖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来源: 时间:2009/05/05 点击: 【字体:

乌拉特管理局塔布所、三湖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乌拉特管理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该局塔布所、三湖所结合推行“五定”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实际工作,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挖掘人力资源潜力,促进全所工作科学发展。

  塔布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实际、突出效益、兼顾公平的原则,将职工工资中保留30%部分、奖金福利及供水经营奖励工资搞活,建立完善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人事分配激励机制。一是科学设岗、合理定员、明确职能。所机关设岗、定员、定职能突出管理、检查和督办的比重,压缩机关人员、做到一人多岗,精干高效。基层机构设置按照工程段落清楚、农业供水调节使用方便、工程权属性质、水经营性质等确定。二是人员上岗定条件。将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末尾待岗的办法。三是按劳取酬、合理分配。考核分配按工资保留30%部分、奖金福利和供水经营奖惩机制三个部分分别考核。工资保留30%部分量化考核当月兑现,奖金福利和供水经营奖励工资部分年底考核发放。

  三湖所制定了统领全所工作的“十定”方案。一是定机构、定职责。机构设置以职能为依据,依据现有工程条件和不同的管理职能、工作任务,在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采取“以渠划段、以段分片、以片管理”的办法,将管理段的职能进一步扩大和加强,管理段除承担农业供水职能以外,还要承担所管辖片内的工业供水、生态供水、生产养殖供水、城镇生活供水等供水项目所需完成的工作,即采取“属地管理”。二是定任务、定标准。基层管理段按工程管护、供水经营管理、综合经营创收、多元化供水四大项进行分解,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三是定编制、定分配。按照工作职责、任务的大小,通过工程管护、供水经营、综合经营、多元化供水等诸多因素,以及管理所人力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各单位的编制数。分配以管理所在岗人员的档案工资为主要依据,职级、薪级、津贴、其它四部分工资足额按月发放,保留30%部分与岗位职责挂钩,逐月考核发放。四是定考评、定奖惩。将工程管护、供水经营、综合经营、多元化供水等制定不同的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工程管护考核以岗位责任制为主,实行“分段设岗、责任到人、定期考核、以奖代补”;供水经营考核以目标责任为主,实行“分段管理、指标控制、责任到段、奖惩严明”;综合经营考核以目标责任制为主,实行“段为单位、核定指标、保证积累、分灶吃饭、政策扶持、科学考评”的办法;对段负责人进行年度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段长)留任的重要依据。五是定岗位、定人员。实行干部“竞争上岗、末尾淘汰”、职工“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选人用人办法。管理所机关实行“因事设岗、一人多岗、精干高效、公开竞聘”,各段按“以编定员、自行定岗”,实行“职工选段长、段长选职工”的办法进行上岗。


                           乌拉特管理局  刘俊珍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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