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事业管理局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持续多年信访案 排水事业管理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结束后,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总局系统全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阶段的重点来抓,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近日,在总局信访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稳妥地成功处理了持续多年的胡明阳同志信访事件。
胡明阳同志生于1933年,1980年开始在排水事业管理局(原总排干沟管理局)工作,1994年退休。从1979年开始,该同志一直不断上访,多次向组织提出为其解决工资偏低和为其购买100多平方米住房的两个要求。近日,该同志就此问题又进行上访。河灌总局信访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协同排水事业管理局对胡明阳同志的上访信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复核,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
经调查核实:关于胡明阳同志的工资兑现问题,是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原盟人事局)1980年巴人党发(8)号文件《关于重新录用胡明阳同志的通知》进行过工资套改的,事实清楚,政策依据充分,不存在任何漏调或错调问题;关于为其解决住房问题,胡明阳同志从1980年到原总排干沟管理局工作以来一直独身,由单位为其提供单身宿舍,未享受过住房补贴,过去也曾提出解决方案,但因胡明阳不同意而未能实施。2008年1月,因管理局机关拆迁,排水事业管理局给他提出四套安置办法:一是单位出钱为他租住老年公寓;二是在外面给其租个房子;三是在机关租用的办公楼中给他腾出一间房子居住;四是一次性给他解决房补3万元。胡明阳同志均不同意,坚持临时在外租房居住。
经研究,对于其反映的工资问题,决定责成专人帮助其查找有关政策文件,诚实耐心地为其讲解政策规定,使其消除疑虑;对于住房问题,考虑到胡明阳同志孤身一人、年老体弱等实际情况和困难,为了维护稳定大局,使胡明阳同志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决定由排水事业管理局一次性给胡明阳同志解决住房和生活补贴5万元。
胡明阳同志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表示对组织上对他的关心照顾非常感谢,并保证以后不再就此类问题上访,快快乐乐安度晚年。这一特殊信访事件的成功处理,是河灌总局党委与排水事业管理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又一具体成果,同时也为今后更好地处理信访事件提供了可鉴经验。
排水事业管理局 刘军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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