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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灌总局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18/12/17 点击: 【字体: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5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河灌总局党委进行了机动式巡视,7月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河灌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河灌总局党委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履行党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履行“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自治区第十巡视组对河灌总局党委开展“机动式”巡视,既是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对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锤炼政治品格、提高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也是对党委及全局各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有力督促和鞭策。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具体深刻、切中要害,河灌总局党委真诚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巡视意见反馈后,河灌总局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巡视整改部署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按照“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见底、真见效。二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对《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党规党纪、政策法规、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两个坚决维护”和“十九大精神成果转化应用”学习研讨,为推动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三是通过在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措施。进一步统一了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总局党委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党委班子抓起,从班子成员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领并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坚决整改落实。一是总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形成了党委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对照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提出的6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河灌总局党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了6个牵头部门,17个责任部门,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清理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了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有效推进。三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整改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7次,整改调度会13次,整改推进会2次。总局局长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职责,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专题推进会议9次,深入基层联系点指导调研巡视整改工作,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次,深入研究工程建设管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总局纪检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整改落实进行全程监督,逐项开展动态督查,对巡视整改措施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力度不够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形成震慑,对不整改、避重就轻走过场的严肃问责,确保巡视整改在规定时限内见底到位。
  (三)严格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方案,站位一线当指挥员、战斗员、督查员,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任务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地。一是实行整改工作周调度制度。整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巡视整改调度会议,党委书记每周取各专项组和相关责任单位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强力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协同联动,既组织好本单位负责的整改落实工作,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河灌总局党委积极安排部署,切实把握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效果。通过现场督办督导、查阅资料等形式,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突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督查指导。整改以来共开展督查督导8次,书面反馈督查意见5次,面对面反馈督查意见3次,责令书面检查3人,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在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意见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举一反三,共性问题横向延伸,个性问题纵向延伸,将巡视整改由总局党委延伸至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对制约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对职工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梳理查摆,深挖根源,一并纳入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整改。
  (四)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进行全面整改。总局党委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整改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一是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归类,全面落实,统筹推进。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问题解决,先后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了20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二是重点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作风纪律建设不严、工程转包违法分包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从严从实整改,对事实清楚、已经查清的人和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问责的已经问责,该处理的已经处理,该调整的已经调整,一些还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正在抓紧进行。三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作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生动实践,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总局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加大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改革办、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水务体制改革、农业灌溉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中,除1个具体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之外,其他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二、逐项逐条整改,坚决将巡视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委履行“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差距。一是突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巡视意见反馈以来,总局党委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研讨2次,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履行“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委书记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党委、直属各支部签订了《河灌总局局属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制定出台《河灌总局局属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将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到选人用人、灌溉管理、依法治水、生态保护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党委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在部署、落实、检查分管领域业务工作时,进一步突出党建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证。三是对组织安排总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责任处室通报批评,对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针对“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对2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责成其专项整改,对具体责任人追责问责。四是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针对农民反映水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于5月中旬开展了灌区农业用水缴费情况专题调研,随机调查农户1215户,全面调查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业种植结构、确权登记面积、实际灌溉面积、分摊水费面积、灌溉用水情况和水费分摊上缴情况等内容。同时,在全灌区开展典型农户灌溉水费情况调查,进一步掌握灌区灌户用水缴费的实际情况。目前,关于农民反映水费负担过重、水费分摊不均、亩均水费级差过大问题产生的原因已查清,为下一步研究加强供水收费工作的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安排在今年水量水费决算后,对2018年农户灌溉水费情况继续开展典型调查,并在今后形成常态化,全面掌握灌区农户水费负担情况。同时,结合全市水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灌区群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旗县区、乡镇政府在基层水利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研究制定了《河套灌区灌溉面积核查工作方案》,利用今冬明春,结合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开展河套灌区灌溉面积核查工作,在2019年全部按照实际灌溉面积分摊水费,切实解决摊费不公的问题;全面推行开票到户和水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打造供水收费阳光工程;严厉打击收费搭车加码问题和恶意拖欠水费问题,深入化解各类供水收费矛盾,净化供水收费环境,切实解决农民关于水费的焦点问题。研究制订了《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办法》,对灌区水量分配及测流量水、水价的制定和执行、缴费责任人的确定及职责、水费的预算、摊收及结算、水费的管理使用及供水收费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办法》施行后,将从根本上规范河套灌区农业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和基层供水收费秩序,切实保障供用水双方权益。五是进一步加强灌区水利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管理,成立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整改。印发《关于禁止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检查力度;成立了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时全方位监督检查。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工程建管法规制度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参建单位法律法规意识。六是落实帮扶工作职责,全力做好乌梁素海精准扶贫工作。目前,累计给贫困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25万多元;局属各帮扶单位为部分分场修建基础设施、配套办公设备合计投入25.4万元;为21名贫困职工提供了就业岗位;落实“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63.5万元,累计为贫困职工争取金融扶贫贷款1961万元,贴息140余万元;“资金池”补贴495人,补贴金额80.3万元;“以奖代补”补贴518人,补贴金额147.65万元;为145人发放教育扶贫补贴44.1万元,为40人发放“雨露计划”资金6万元;异地安置贫困户158户391人;列入社会保障兜底23人。进一步加强驻场工作队管理,积极配合当地扶贫机构,认真做好入户调查、联系协调等工作。根据乌梁素海各分场的实际情况,调整整合河灌总局在乌梁素海的驻场工作队,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协助分场做好贫困户摸底调查、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多次走访入户了解贫困户情况。截止目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10户522人全部脱贫。全力做好生态补水工作,今年共完成生态补水5.94亿立方米,较去年增加3.41亿立方米,是近年来补水力度最大的一年,目前乌梁素海水质持续保持在整体五类、局部四类,为乌梁素海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积极协调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项目,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从根本上为贫困职工谋求脱贫出路。海堤加固工程、乌梁素海流域排干沟净化工程等项目启动实施。积极支持乌梁素海公司发展旅游产业,推进芦苇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新的经济增长,增加职工收入。七是对党委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不够,“四个意识”不强,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到位不及时的4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缺乏行动自觉的1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2.领导班子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一是总局党委班子成员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党委书记向党委做出表态和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带头作好表率,以身作则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执行政治纪律、坚持政治规矩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形式、学习制度、学习内容、考勤制度、调研制度等方面对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了制度规范,局属各党委对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步进行修改完善,系统上下政治理论学习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配置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着力强化班子成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针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两个坚决维护”进行专项学习,在全系统召开了履行“两个坚决维护”专题研讨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四是修订出台了《河灌总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河灌总局工作规则》《河灌总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了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参会人员、决策落实等各项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系统各级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和理论测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总局党委于8月7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中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及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上轮巡视未完成6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特别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剖析,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找准了问题,查清了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统一了思想认识。按照总局党委统一部署,局属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了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党委班子成员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河灌总局局属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总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河灌总局党委班子成员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与局属各党委、各支部分别签订了《河灌总局局属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各党委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单位、联系点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党建工作,参加指导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三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对1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针对总局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党委书记向总局党委做出表态和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为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班子成员更好的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局党委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会,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半年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党建工作安排,总局党委将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党的组织活动、服务群众成效等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深入分析研判,加强引导规范,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分析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二是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局属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明确了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局属党委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中的党建工作整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局属各党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制定了党建责任目标,通过健全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强化述职评议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措施,推动总局系统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总局党委改变以往注重年底考核的做法,重点开展日常监控和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局属各级党组织按照年初党建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党建工作考核责任书,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11月上旬对所属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情况进行了督查,先后抽查了所属党委及部分基层党支部,通报了各党委、党支部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四是对涉及该问题的1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一是总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河灌总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工作要点》,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规定必学而未学的内容全部进行“补课”,对学习效果不明显的进行“返工”,以支部为单位,实现党员学习的全覆盖,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二是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对所辖党支部“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巡视整改等各项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工作任务不落实、落实不彻底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和督促整改。三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8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总局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对意识形态进行专题学习。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河灌总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局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为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确保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规范机制。三是成立了河灌总局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强化了舆情把控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系统舆论的引导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总局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对网站栏目进行更新,政务公开栏目按要求全部公开,确保高效运转。完善了信息资料报送渠道,建立规范的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启动了总局网站更新改版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四是巡视整改以来,先后5次对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督查。今后河灌总局将把开展督查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常态,总局纪检委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五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2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的2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2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1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4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队伍管理混乱,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一是擅自调整的市管干部工作岗位问题,总局党委向市委上报市管干部调整建议请示,正在等待市委批复。对违规配备的非领导职数问题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在今后干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提高干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决杜绝超配干部现象发生。对免职人员将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规范管理,实行全员岗位聘用。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调整相关制度,杜绝违规调整提拔干部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编外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审核,按照梳理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对符合国家分配安置政策的编外人员,在自然减员空出编制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由编制部门逐步列入编制管理;对不符合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书》进行管理。今后自然减员形成的空编,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部进行公开招聘,杜绝违规录用人员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对2016年之前任免调整的科级干部,已完成备案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总局系统借调人员管理的通知》,对总局系统借调人员完善了相关手续,总局纪委书记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人员借调程序管理。今后,总局将加大人员借调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借调,除专项重点工作需要借调人员外,一律不得借调工作人员,对发现的违规借调人员问题将严肃处理。四是充分认识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总局党委召开会议对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强化统筹意识和规划意识,立足确保水利行业持续协调发展、解决人才断档、队伍年龄老化的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培养、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目标和规划,做到组织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河灌总局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后备干部的培养目标、确定程序和培养措施,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加强跟踪管理,早发现早培养,做好培养成长的基础工作,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目前科级后备干部库已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总局系统县处级后备干部库,根据后备干部个人的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培训学习、群众认可和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动态调整,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水利建设重任、年轻优秀的后备干部队伍。五是对违规进人的32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的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不注重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的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2.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一是加强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局属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开展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的学习。对于已经到届的基层党组织于6月中旬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开展了换届工作。对于任期还未到届的局属党委、党支部认真吸取教训,强化政治意识,在任期到届时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开展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两级党委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班子成员更好的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各级党组织开展换届工作过程中,上级党组织要加大对换届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换届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全系统2018年新发展党员12名,在“七一”期间举行了庄严的入党宣誓仪式。各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局属企业和基层一线单位,分别研究制定了今后发展党员计划,积极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入党。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三是完成7名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并在系统各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再未发现类似问题。总局机关建立了党费收缴专户,规范了党费管理。系统各单位严格执行《河灌总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党费收缴使用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总局党委、局属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转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全面规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评议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领导联系基层制度,两级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点基层党组织参加指导了组织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深入河灌总局机关、排水事业管理局、总干渠管理局等单位,对总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题指导,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五是对系统各单位党建资料规范化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对发现的党建基础资料不完整、资料归档混乱、会议记录不全、学习不符合要求、“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对各单位党建、文秘、档案等人员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全封闭式培训,并对党建材料管理进行专题讲座和现场展示,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六是对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的8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不重视党员培养发展的9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8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不规范的3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不严肃的2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9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党建材料管理不规范4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4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全面开展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工作,系统各单位针对违规报销“三公”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自纠,对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还原资金渠道。二是研究出台了《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管理费用管理办法》,对全系统差旅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工会经费等报销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坚持公开透明,有效监督。今后总局每年至少安排两次财务水费稽核检查,重点督查财务制度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规范全系统的财务管理。三是对单位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教育,目前,已完成1期会计基础工作培训教育、6期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培训。8月中旬在总局机关举办了各单位分管财务领导、管理所站长、会计出纳、水利业务人员共270多人参加的包括内控制度建设、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绩效评价等内容的综合财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了财务工作流程,加强了财务监管,严肃了财经纪律。今后将把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培训教育作为干部教育、业务培训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基础业务、财经管理法规制度、水利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依法理财、从严管财、高效用财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对该问题涉及的13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一是切实加强全系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加大督查密度,扩大督查范围,做到了督查全覆盖。局属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督查,每周报送自查情况。巡视整改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28次,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10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全系统工作纪律显著加强,工作作风显著改善。二是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工作纪律督查办法》《河灌总局督查工作制度》,加大对工作纪律、重点工作落实督查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全部进行严肃处理,并与本人绩效工资、评优等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事项挂钩。
  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一是在局属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节水工程建管费中的违规支出全部退回节水专户。对排水管理局在“十个全覆盖”帮扶工作中,违规发放的伙食、交通补助全部清退。对义长管理局为退休人员、离岗人员错记年度带薪休假工资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资金科目已经进行调整。二是结合河灌总局系统实际,编印了《水利财务法律规章制度汇编》,将国家、自治区、相关部委、市委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汇编成册,认真贯彻学习严格执行。三是成立了专项稽核工作组,加大财务水费的日常稽核检查,重点督查财务制度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形成财务稽核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对涉及该问题的10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存在差距。一是总局纪委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及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程序及相关要求。廉政谈话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局属党委开展廉政谈话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属各管理局党委立行立改,对局属三个管理局进行了专项整改。局属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党支部书记均开展了廉政谈话。同时将廉政谈话作为干部教育、提醒、关口前移、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三是对涉及该问题的7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总局党委制定下发了《河灌总局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局属各党委(党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各纪委(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履行情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事项,进一步压实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总局党委与所属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关于总局和管理局两级纪委配备纪委委员事宜,河灌总局党委已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请示报告,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尽快配备。三是针对河灌总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党委书记向总局党委做出表态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纪委“三转”不彻底。一是总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三转”事宜,河灌总局党委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总局纪委书记只分管总局纪检监察室,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局属各单位均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工作,各单位都配备了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总局系统各单位纪委“三转”工作全部完成。二是对涉及该问题的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针对河灌总局党委对纪委“三转”工作不重视的问题,党委书记向党委郑重表态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规定,坚决杜绝纪委“三转”不彻底现象。
  3.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总局纪委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2014年受理问题线索3件,均作了结处理。2015年之前,总局纪委机构不健全,纪检工作人员不齐备,影响了监督执纪的工作力度,2015年以来总局党委全面强化了纪检能力建设,纪委办案人员的执纪调查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2015年立案2件,处分2人;2016年立案5件,处分11人;2017年立案12件,处分26人。2018年截止目前,处置问题线索35件,立案审查5件,正在核实调查13件,已下达处分决定2人。河灌总局纪委认真汲取经验教训,查找不足,在今后的问题线索查办中,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把好初核调查和审查关,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二是制定出台了《河灌总局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结果评定、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加强了对纪委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党规的专题学习,观看了《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专题片,通过强化岗位练兵和开展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了执纪调查人员的执纪审查能力。四是总局纪委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完成问题线索初核调查、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后,及时按要求签字,整理案卷。五是对执纪调查不深入的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纪律审查程序不规范的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一是总局纪委派出督查组先后2次到局属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的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认真、自查不彻底、创新意识不足、结合实际不紧密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各单位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把关,注重实效。二是总局纪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的通知》,督促局属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局属各单位廉政分险点已经重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重新修订完成。三是对该问题涉及的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党委书记向党委郑重表态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六)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本轮发现的问题反映
  1.水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全力配合市委改革办抓好水务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由总局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灌总局水务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专项整改方案,积极参与起草改革方案,加大与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切实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改革进度。目前“改革方案”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已提交全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2.河灌总局党委换届工作尚未完成。总局党委已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关于研究确定河灌总局党委班子成员任职、加快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报告》,待市委批复后,严格按照换届程序进行换届工作。总局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了换届选举有关事宜,目前,按照党委换届程序,已组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方案,党代表确定、相关报告的起草等前期工作抓紧开展。
  3.违规进人问题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该问题涉及的32名责任人按照程序进行追责问责。目前已对24名责任人完成追责问责,其他责任人正按程序办理。
  4.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自查追责未完成。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已完成核查工作。共涉及60名责任人,目前已对55名责任人和4个责任单位完成追责问责,对其他责任人正在按照程序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
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推动系统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果
  河灌总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与自治区巡视组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抓常抓严抓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宣讲、专题辅导、互动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转化为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绝不放松,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
  三是持续加强制度落实。坚持整改问题与制度落实相结合,坚持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最大限度地执行到位。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重点防止“破窗”效应,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坚决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回应,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坚决性。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建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立制度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使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
  四是持续拓展整改成果。总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关键抓落实的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要求,继续把整改落实摆上突出位置、牢牢抓在手上,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在后续整改工作上,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抓好整改。总局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用足用好巡视整改成果,着力强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压力传导等工作,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部门延伸、向薄弱领域延伸,以务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制度不空悬、责任不空转。持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以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从严从快核查处置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放大巡视效应,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系统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524319;电子邮箱:hgzjwsk1905@163.com
          
 
 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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