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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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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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我市自2017年8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开始,到设立各级河长486名,设立各级河长制公示牌1708块,累计巡河1020次,市、旗县区、乡镇苏木三级制度体系全部建立,“河长制”工作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从推行到全面实施取得了质的飞越,在自治区各地“河长制”工作中名列前茅。
我市结合河套灌区管理体制现状和河湖管理实际,从可操作性出发,以“四个到位”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一是工作方案到位。全市所属7个旗县区、75个苏木乡镇工作方案以党委政府正式文件全部出台印发各自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湖管护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强化保障措施,使得工作方案真正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和现实指导性。二是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根据自治区和市级方案的要求,全市设立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村级河长目前已在部分旗县区开展了试点推行。设立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黄河巴彦淖尔段、总干渠、总排干沟、乌梁素海河长,由市级负责同志担任。旗(县、区)、乡(镇、苏木)河长比照市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对河湖渠沟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管理和整治。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486名,所有河长均已在相关政府网站、报纸、电视予以公告。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公示牌1708块,公示牌明示河长的姓名、职务、河流名称、河长职责、监督电话、河流水系示意图等内容。三是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市、旗县区6项制度全部出台,各苏木乡镇也均出台6项制度,三级制度体系全部建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巴彦淖尔市河长巡河制度》、《巴彦淖尔市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全市河长制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和全市“一河一策”编制培训及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组织编制《巴彦淖尔市河长制工作指导手册》、《河长制工作文件汇编》、《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口袋书)》,对社会、农牧民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参与率,为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市河长办派出三个督查组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次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5月上旬再次开展河长湖长制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督查通报》,并将每次的通报结果抄送给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各旗县区党委、政府,督促各旗县区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逐一核实并认真整改落实。
我市在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同时,结合水情实际,借助河长制平台优势,将河套灌区所有支以上渠沟道共计770条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和管理体系,为全国首例,并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延伸到村级,形成市、旗县区、苏木乡镇、村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每座湖泊海子、每条渠沟道都有具体责任人、有工作职责、有考核标准,形成权责明确,区域统筹的河湖渠系管理体制。
总局办公室 康宇飞 王春晖
责任编辑: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