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长局率先召开会议落实河套灌区引黄灌溉制度改革意见
河套灌区秋灌工作义长灌域、乌拉特灌域分别于8月11日和12日按计划关口。
停水当天,义长灌域管理局率先召开了局所两级干部大会,全面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河套灌区引黄灌溉制度改革(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会议把今年秋浇制度改革做为市政府推进灌区灌溉制度改革的起点和重点,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落实细化内蒙古河套灌区灌溉制度改革暨2016年春夏灌引黄水量调度预案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制定预案,并将尽快与五原县政府、水务局进一步细化方案,配套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则,五原县、乌中旗、乌前旗政府及乡镇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灌域管理单位实行局长、所长一把手负责制。村组对应供水渠道直口渠,全面实行用水总量、灌水定额,灌溉时间、秋浇任务、预留干地逐级落实到村组,水管部门严格按照共同制定的用水计划做好水量配置与调度工作。
二是义长灌域什巴渠管理所,作为河套灌区首批“初始水确权登记”试点渠道,按照《巴彦淖尔市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和《内蒙古河套灌区引黄灌溉用水水权细化分配和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配合新公中镇政府和五原县水务局完成了行政边界划分和水文边界闭合,并全部完成了直口渠水量细化分配,下一步与土地确权对接后直接分配到村组及用水户。
按照国家水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地方政府是计划用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河套灌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引黄灌区,地理位置又处在黄河上游三省灌区的最下游,用水过程上受甘宁用水影响,下受呼包引水制约。加之分配指标缺口大,灌溉面积不断增加,灌区用水日趋困难,河套灌区灌溉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因此,依法改革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措施。通过今年凌汛水灌溉充分证明,如果没有五原县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则,没有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的认真落实,就没有凌汛灌溉90万亩好结果,对减轻春灌压力,适时完成全灌区春夏灌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转变用水观念、分清责任主体是灌区灌溉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此次改革将首先从这一方面入手,逐步完善细化各项管理措施,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总局供水处 邢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