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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三大实效
来源: 时间:2015/10/27 点击: 【字体:
巴彦淖尔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三大实效
 

  2015年初,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务部门以落实“三条红线”和完善“四项制度”为重点,着力抓好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与保护三大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初步构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2015年5月,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等七个厅局组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2014年度各盟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考核等级为良好,在考核的12个盟市中排名第一位,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三大实效。

  一是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确保用水总量不突破。一是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2014年,自治区水利厅对用水总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根据新调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时对全市用水总量进行了重新分配,要求县(市、区)按照新分配的水量,切实抓好辖区内用水总量控制,确保用水总量不突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引黄用水的红线要求,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继续实行计划配水到直口的管理措施,加大力度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二是严格工业用水总量控制。以计划用水为突破口,从严控制企业用水总量。对全年用水量超出计划的企业,继续实行累进加价政策。对沿山超采区和限采区,不再审批和增加工业用水,原有用水企业有计划的置换以总排干水为主的新水源,冬季不足部分由总排干两侧劣质地下水作为补充。进一步加强了地下水动态监测,对沿山超采区实行地下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措施。三是全面加强计划用水,严格用水审批管理。对年度取水量较大的用水企业实行了用水计划管理。年初根据各企业前三年实际用水量的平均值和产品用水定额,结合企业上报的计划取用水量,以法律文书形式下达用水计划,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细化了取水许可报批手续,对申请取水许可的机电井全部进行实地核查和GPS定位。四是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在工业项目用水配置方面,加大了对地表水的使用量,充分开发利用市内各级排干沟及湖泊的水资源。在农业用水方面,严格执行打井审批程序,加大对非法打井取水的打击力度,严格控制沿山超采区地下水开采。加大对中水、疏干水、苦咸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是严格执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一是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先后编制了《巴彦淖尔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巴彦淖尔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制度,为节约水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农业开发和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灌区农田水利设施落后的现状进一步改善。推进管理节水,通过政策扶持,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压缩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推广集中连片、区域化、规模化种植,降低亩均用水量。严格水量调度和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测流量水,强化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控制秋浇用水量,坚决遏制深浇复浇、跑冒滴漏,促进节约用水。积极推行管灌、滴灌、喷灌等田间节水技术,大力开展平地缩块,采取覆膜栽培、测土施肥等高效节水措施,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三是加强工业节水管理。不断完善节水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推动电力、医药、化工、纺织、食品加工等重点用水大户加大节水技改力度,强化了新上项目节水措施和废水的循环利用,实现了水资源节约利用。四是加快推进生活节水步伐。开展了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了城市生活节水,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加快推进了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了管网漏损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节水措施方案,保证了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五是加强节水宣传和水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及“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节水型单位评比,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首个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依托博物馆的良好文化氛围,建设中小学生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使之成为节约用水宣传和水利文化展示的重要窗口。

  三是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保障我市水资源安全。一是加大了对水功能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体系,加强了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在自治区下达的11个水功能区监测点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8个市级监测点,重点水功能区和主要监测断面实现了全面监管。二是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环境安全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百日行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渠(沟)道上的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查结果建立台账,逐一登记入档。在集中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和整改。目前,已关闭排污口121个。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了水资源保护力度。健全了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实行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重指标控制,加强了对山旱牧区超采区管理,加大了对非法取水的查处力度。严格超采区取水许可管理,具备封闭条件的一律封闭自备水源井,通过利用公共供水资源,逐步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使长期处于超采状态的地下水系统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开展了地下水管理和水资源费清欠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各旗县区工业园区、电厂、化工企业等用水大户,未按水资源论证批复要求擅自取用地下水、违反取水许和无证取水的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和规范取水管理秩序。加强城乡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积极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城市和重要农村人饮水源地监督管理,在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兴建有污染性质的实体,禁止堆放工业及生活垃圾,防止水源受到人为污染。四是全面加快以乌梁素海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治理工作。利用凌汛水加大生态补水力度,使乌梁素海湖区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加大了内源治理。实施了乌梁素海网格水道、底泥疏浚利用等综合整治项目,使湖区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加强了水资源监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我市结合河套灌区信息化建设,先后对各旗县区城市供水企业和部分规模以上用水户安装了水资源监控系统。实施了巴彦淖尔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系统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后,市、旗县区两级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用水户用水计划的申报审批流程,全部利用互联网通过水资源信息化系统来实现,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河灌总局  康宇飞 闫广宏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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