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灌公安分局处理多起违法案件
近日,河灌分局接到总排干第三管理所的报警求助电话,称其职工在总排干沟工程保护用地内开沟作业准备种树,遭到五原县隆兴昌镇同联九社部分村民的无理阻拦,并且被强行开走一辆正在开沟的四轮车,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河灌分局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民警调查了解,证实报案基本属实,证据也已经掌握的同时,又接到总排干第三管理所的报案, 4月3日上午9点多,正在工程保护用地内开沟作业的职工,又被同联九社的村民强行阻拦。接到报警后,河灌分局局领导带队,及时赶到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回公安机关。经询问、调查取证,违法行为人贾某某、张某、白某某、白某某、赵某某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上述6人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4月2日下午3时,河灌分局解放闸派出所接到辖区单位报警称:解放闸灌域管理局三排干沟管理所机缘渠管理段,生产用地耕作时,受到当地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先锋村八组30多位村民阻拦。接到报警后,河灌分局组织全体民警研究分析案情,并协调杭锦后旗公安局增派警力。经过对13名村民分别询问,其中有6位村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处罚,有1位村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有3位村民参与度较小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了保证书并由担保人担保将其放回,还有3位村民是跟随大家起哄且认识到错误也写了保证书将她们放回。
河灌公安分局 苗敏 王永祥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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