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灌总局档案业务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培训
近日,市档案局组织举办机关档案管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及文书档案电子化归档的流程等。河灌总局及部分局属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市档案局业务人员重点解读了国家档案局8号令,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及科技档案的归档工作。
下一步,总局档案室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二是要认真学习文书档案电子化归档的流程,按照流程的具体操作,逐步开展本单位的电子化归档工作。三是要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测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常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及防火防盗等工作。
河灌总局档案室 代蜀梅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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