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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灌区召开农业水价调整听证会
来源: 时间:2014/01/24 点击: 【字体:

 

河套灌区召开农业水价调整证会
 

河套灌区召开农业水价调整听证会
 

  1月22日,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水价调整证会由市发改委组织在临河区召开。证会人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相关人员等3名证人,市人大、市政协、市直相关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用水协会和农户代表、相关学者专家、灌区管理单位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45名证代表和10名旁人员组成。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调整各类资源能源类产品价格,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其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要求。近年来,我市分配的黄河水量逐年减少,每年指标性缺水10亿方左右,而河套灌区建设管理费用和上交水资源费逐年增加,农业供水成本与实际水价严重倒挂,严重影响了灌区的正常运转。为了建立合理的水商品价格形成机制,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要求,通过价格杠杆这个宏观调控手段来合理补偿成本和促进节水,让用水群众真正感受到水的重要性和稀缺性,保障农业灌溉和灌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已经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这也是本次水价调整的主要目的。

  按照证会的相关规定,会上河灌总局作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水价调整方案报告,自治区发改委介绍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水价成本监审结论。参会的45名代表均进行了发言,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致同意农业水价上调,并提出希望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继续加大节水改造工程力度、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增强水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强化灌溉管理工作等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此次证会,从证人、证会参加人、旁人和媒体记者的报名和选定程序、推荐和确认过程,到两次公告的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和程序,和代表见面并征求意见,送达证材料,到会议议程安排等方面,都严格按照《政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证办法》要求的程序、步骤进行。证会后,市发改委将严格按照代表意见的汇总情况,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证报告,上报自治区发改委进行审核确定。同时进一步完善灌区农业水价证方案,使其真正代表广大用水群众的意愿和利益,符合巴彦淖尔市经济发展现状和水利工作的实际。

  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的相关领导、河灌总局、市水务局相关人员,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了证会。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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