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 灌区水事 > 灌区要闻 >
河灌总局“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 时间:2013/09/04 点击: 【字体:

                 河灌总局“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六五”普法以来,河灌总局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水的基础工程来抓,加强法制宣传阵地网络化、媒体化建设,深入研究重点普法对象和普法要求的新特点,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普法对象参学率、普及率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系统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两年多来,系统各单位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实。各单位均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把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纳入职工例会学习制度范畴,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要求每个职工每年要有2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总局每年统一组织一次普法知识考试。同时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系统各单位采取不同方式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专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营造了人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从总局到系统各单位都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狠抓普法落实。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增强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两年来,全系统有6名处级干部、13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市依法治市办举办的法律培训班,30多名职工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8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本系统组织的法律考试。

  三是加大宣传,注重实效。两年多来,系统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特别是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相关水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契机,在市影剧院广场集中举办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专题宣传,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形成宣传声势。两年多来,系统各单位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图片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征订法律知识读本300余册、出动宣传车3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2场次,出板报、宣传栏60余期,报刊、电视、网络宣传30余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 
  
                                          河灌总局  蔺宝华 杨树文 

责任编辑:李璞

河灌水发中心手机网站

河灌水发中心公众号

联系我们 | 免责申明
版权所有: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蒙ICP备07500273号
联系电话:0478-8700366   电子邮箱:hgzjslb@163.com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