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督察我市部批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6月27日至29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处长张孝亲为组长的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督察组,对我市的中兴能源公司甜高粱茎秆制燃料乙醇项目、西小召至金泉工业园区铁路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水利厅水政总队、市水务局、市水政支队、市水保局及乌前旗、五原县、乌中旗水务局的有关领导陪同督察。 市水保局 赵金柱
督察组首先对每个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之后召开建设单位及水保工程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和所有参加督察单位的现场座谈会,在听取参与水保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对主体工程建设、水保工程施工过程和水保监理及监测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督察组每位成员根据日常检查和本次督察情况发表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在肯定了水保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植物措施成活率较差、水保监理及监测技术服务滞后、水土保持补偿费未足额缴纳等问题,最后督察组根据每个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现场检查意见。
督察组要求各单位于2012年10月底完成剩余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加强运行期的水保措施的管护;未委托水保监理、监测的单位,必须在15日之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监测单位,监理、监测单位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技术服务;继续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各项水保措施完成后及时申请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若2012年督察意见再不落实,2013年对该项目投资主体实行限批,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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