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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半年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7/13 点击: 【字体:

 

                            内河总办发〔2011〕24号

                       关于进行半年工作督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河灌总局系统2011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本年度目标管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经总局研究,决定对总局系统各单位上半年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中央、自治区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2011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2011年目标管理各项任务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二、督查形式
    督查组由总局党委副书记赵远带队,总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供水处、工程处有关人员参加。
依据总局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取各单位半年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深入基层实地检查(每个管理局抽查1个所站)等多种形式,重点了解各单位上半年的工作进度、工作状况等具体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各管理局、河套水务公司分别安排半天时间进行督查。
     局属各二级单位安排半天时间在总局三楼会商中心统一取工作汇报,安排半天时间深入实地进行工作检查。
    三、督查时间
    本次半年工作督查从7月18日(星期一)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照督查内容做好自查,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各项工作的亮点、经验和存在问题,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单位上半年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向总局党委汇报,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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