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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灌区2017年秋浇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 【字体:
内蒙古河套灌区2017年秋浇工作安排意见
内蒙古河套灌区2017年秋浇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切实搞好今年的秋浇工作,各旗县区政府、水务局,各灌域管理局、管理所通过认真调研,分析研判今年秋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结合水情农情,统筹考虑今年秋浇与明年春夏灌的用水情况,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秋浇形势分析
(一)黄河水情形势。截至9月10日,黄河上游龙刘两库共蓄水193亿立方米,尽管比去年多蓄水12亿立方米,但是比近5年同期蓄水量均值少24亿立方米。考虑明年春夏灌用水,黄委会调度计划 10月1日后刘家峡出库比去年日均减少50立方米每秒,秋浇高峰期黄河来水不能满足灌区需要。特别是10月20日宁夏冬灌开始后,灌区引水将逐日减少,时段引水难以保证。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水利厅进一步加大了引水流量和耗水总量控制,秋浇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无论从水资源总量和灌区引水能力来讲,都对今年秋浇任务的完成形成巨大压力。
(二)灌区农情形势。今年灌区秋季作物玉米、葵花种植面积近600万亩。夏秋灌灌水适时,秋季气候适宜,作物生长回头晚,受市场对葵花品质等级要求高、价格差距大等影响,农民惜收心理严重。此外,秋收方式改变,农村劳动力不足等主客观因素,早秋浇难以全面展开,增加了10月中下旬的供水难度。8月份关口以来,灌区持续高温干旱无雨,近期调查,灌区平均地下水位埋深为2.74米,比去年同期下降0.22米;土壤含水率为16.92%,比去年同期减少3.46%。地下水位、土壤含水率降低,必然增加秋浇灌水定额和需水量,供用水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三)灌区需水情况。各旗县区、各灌域上报,今年秋浇计划用水20亿立方米(含总干渠输水损失、小直口渠用水量),自治区水利厅允许灌区10月1日后耗水12亿立方米,加上乌梁素海退水2亿立方米,灌区可用水14亿立方米,与实际需水量相比缺口6亿立方米。
(四)秋浇干地面积大,给明年适时播种带来风险。据各旗县区、各灌域摸底调查,今年各旗县区安排的农田项目工程影响秋浇的土地面积50.3万亩,农户自愿放弃秋浇的面积158.7万亩,总计达到209万亩,占引黄农田灌溉面积的25.5%,干地面积大,而且分布比较集中,严重影响了秋浇工作的正常调度安排。就现有的引水工程条件,在明年适宜播种期内完成干地补墒风险非常大。如果各旗县区、各乡镇政府不采取有力有效应对措施,一旦明年春夏灌期间黄河来水不能满足灌区需要,必将形成大面积干地,延误农时无法适时播种,给全市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影响全市稳定发展大局。
二、秋浇制度改革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完善内蒙古河套灌区引黄灌溉制度改革(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以及秋浇工作分片调研会议的指示精神,全面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灌溉管理制度。坚持“早浇、节水、保墒”,坚持“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指标到渠,供够关口”的供水原则,大力推广以村民小组(协会)为单元成立“包浇小组”、“一把锹”浇地的成功经验。提高精细化调度管理水平,统筹安排今年秋浇与明年春夏灌用水,认真落实秋浇工作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干地面积和灌水定额,建立、完善符合河套灌区实际的引黄秋浇灌溉制度。
三、秋浇工作具体安排
(一)秋浇时间
总干渠9月20日放口、沈乌干渠10月15日放口,全灌区11月10日结束秋浇。
(二)秋浇水量
1.包干水量指标。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套灌区2017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39号)分配各旗县区、各灌域的引黄包干水量指标执行,以此做为秋浇水量超节的依据。
2.秋浇计划水量。灌区9月下旬至关口,安排秋浇计划水量16亿立方米(干口水量)。其中:9月下旬1.0亿立方米,10月份13.0亿立方米,11月份2.0亿立方米。各旗县区、各灌域上报10月1日后需水量与计划水量缺口,采取倒算账的办法,可安排到9月下旬引水(河套灌区2017年分灌域秋浇逐日引水计划见附表)。
3、生态补水量。在不影响秋浇用水的前提下,9月下旬安排梁素海生态补水0.4亿立方米,配水方式以保证秋浇为主;11月10日后安排生态补水1.0亿立方米,全年计划向乌梁素海补水2.5亿立方米。
(三)秋浇任务
  灌区总灌溉面积900万亩,其中引黄农田灌溉面积820万亩(不含林果牧草地、纯井灌区面积),计划完成秋浇面积670万亩。其中:9月下旬完成35万亩,10月份完成535万亩,11月份完成100万亩。
(四)干地面积
  今年秋浇计划控制干地面积150万亩,各旗县区政府、各灌域管理局要按照下达的干地面积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干地面积落实到控制范围之内,开灌前将分解落实的秋浇干地面积按乡镇、行政村、直口渠上报河灌总局供水处备案(各旗县区、各灌域秋浇控制干地面积见下表)。                                

  旗县区 磴口 杭后 临河 五原 前旗 中旗 合计
控制干地面积 20 8 22 60 30 10 150
                                                          
     灌域 乌兰布和 解放闸 永济 义长 乌拉特 合计
控制干地面积 20 10 20 75 25 150
   (五)调度原则
根据下达的计划水量和秋浇任务,各旗县区、各灌域管理局自行安排9月下旬逐日引水流量,当灌区引水能够满足各灌域计划时,多引不限,少引不补。从10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计划水量供水,因黄河来水和灌区引水变化,不能供够时段计划时,可适当延长供水时间,补足相应的时段水量;当黄河来水能够满足计划,而各地未能按计划引水时,少引水量不补;当黄河来水和灌域引水大于供水计划时,实行供够水量提前关口。
四、管理措施及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秋浇工作既是当年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来年农业生产的基础工作。各旗县区、各灌域一定要把今年的秋浇工作和明年春夏灌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精心组织,确保秋浇工作按计划进行。一是各级政府和水管部门要共同建立秋浇领导组织机构,按照全市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重点要抓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秋浇干地落实工作;二是按照引黄灌溉工作职责,建立和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量化秋浇工作任务,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继续实行旗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河灌总局领导包灌域,灌域领导包所站,所站领导包管理段,段长职工包直口渠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市委政府督查室、河灌总局督查组要对各地秋浇工作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市委、政府进行报告,对制度不健全、任务落实不具体、措施不得力,造成秋浇大面积计划外干地的地区,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认真落实各级渠道的防汛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级渠道安全运行,高效灌溉。
(二)做好秋浇前各项准备工作。各旗县区和水管部门要在秋浇前对所有供排水工程及管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及早排除安全隐患。各级渠道安排的节水工程、农田项目工程,必须服从秋浇行水安排,不得影响秋浇按计划引水。各旗县区、各乡镇政府要尽快组织旗县区水务局、乡镇水管站及村组(协会)对支渠以下影响输水的渠道进行全面清淤,改善田间引水条件,提高用水效率。正确处理好三秋矛盾,加快秋收秋翻进度,确保按计划开灌。
(三)强化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各旗县区政府、各灌域管理局要加强会商,按照引黄灌溉工作责任,各旗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总量控制,各乡镇政府按照直口渠总量,逐级分解到村组(协会),各灌域管理局、管理所要做好水量调度和输配水工作,按照商定的时间、流量配水到直口渠,实行时间、水量双控制,供够关口;河灌总局对各灌域用水总量按干口引水量控制,实行供够水量关口;各灌域内部渠道运行与错峰调节由灌域管理局提出申请,河灌总局适时调度调配。
  各旗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和灌域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根据下达的秋浇计划用水总量。按照国管干、分干渠开口的直口渠作为最小供水单元,确定每条直口渠的用水量、供水时间、秋浇面积、控制干地面积等硬性指标。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田间管理,以村民小组(协会)为单元建立包浇组织,统一安排时间,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灌水定额,杜绝深浇复浇等浪费水现象发生。
(四)合理制定配水方案,严格控制计划外干地。各旗县区、各灌域管理局要根据全市秋浇安排,切实做好秋浇方案和调度计划,合理安排一、二轮灌组的用水衔接。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秋浇各项措施,按照下达的秋浇计划用水总量和秋浇任务,以乡镇、管理所为单位,逐日、逐渠、逐村组、逐地块落实安排调度计划,在调度中要做到秋浇时间、水量、面积、计划干地同步进行,决不能随意扩大干地面积,坚决杜绝整村、整社出现计划外干地。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控秋浇定额。各旗县区、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表,跟踪落实秋浇进度,及时解决和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浇地质量,严防深浇复浇等浪费水现象,特别是高速公路、110国道两侧和堤防公路北侧等重点段落一定要严格控制灌水定额,避免深浇漫灌。秋浇期间和结束后,进行检查、考核,对不按计划执行、落实的地区进行处罚和通报。秋浇期间,各灌域须每天统计秋浇进度,每两日上报。
(六)加强沟道监管,保证畅通运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水管理工作,排水泵站改造工程和检修维护工作,要在秋浇放口前全部完成。总排干沟要做好生态补水期间大流量、高水位运行管理,确保沟道、泵站安全运行。
(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水管单位要加强秋浇用水管理,保证测流量水精度。严格执行灌区供水收费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供水收费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灌户监督,不能由于水费问题影响秋浇的正常进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灌户服务意识和思想,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努力推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取得新进步,确保秋浇工作按计划完成。

  附:河套灌区2017年分灌域秋浇逐日引水计划表
 
                         2017年9月13日
 
 
 

河套灌区2017年分灌域秋浇逐日引水计划表  
           
单位:立方米/秒;流量日
 
         灌 域
 时 段
乌兰布和 解放闸 永济 义长 乌拉特 总干
灌域
合计
灌区合计  
 
放口至9月30日   350 260 460 120 1190 1190  
10月
1~5日   130 95 175 55 455 455  
6~10日   130 100 175 55 460 460  
小计   1300 975 1750 550 4575 4575  

11~15日 30 125 105 165 65 460 490  
16~20日 45 125 105 165 65 460 505  
小计 255 1250 1050 1650 650 4600 4855  

21~25日 65 130 105 155 70 460 525  
小计 325 650 525 775 350 2300 2625  
26日 50 130 100 150 70 450 500  
27日 50 130 100 150 70 450 500  
28日 50 130 100 150 70 450 500  
29日 50 130 100 150 70 450 500  
30日 50 130 100 150 70 450 500  
31日 50 130 100 150 50 430 480  
小计 300 780 600 900 400 2680 2980  
合 计 880 3980 3150 5075 1950 14155 15035  
11月
1日 50 120 70 120 20 330 380  
2日 50 120 70 100 20 310 360  
3日 50 100 60 80 10 250 300  
4日 40 100 50 60 10 220 260  
5日 40 100 50 60 10 220 260  
6日 40 90 30 40 10 170 210  
7日 40 90 30 40   160 200  
8日 40 80 20 30   130 170  
9日 25 80 10 20   110 135  
10日 20 50   20   70 90  
合计 395 930 390 570 80 1970 2365  
9~11月合计 1275 5260 3800 6105 2150 17315 1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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