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灌区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以案促改要求,河灌总局各级领导干部作出如下承诺:
坚决做到“五带头” 严格落实“五不准”
带头遵守组织纪律,不准违规选人用人;
带头依法用权依规办事,不准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带头廉洁从政,不准吃拿卡要;
带头履职尽责,不准不作为乱作为;
带头改进作风,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精神。
以上承诺,请全市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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