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为了切实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了解该条例实施后效果,进一步做好下步的修订完善工作,4月8日至9日,市人大《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组在闫晋阳副局长的陪同下,深入河套灌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
什巴两天中,调研组深入义长分中心的丰济干渠第二节制闸分干渠、大南支渠、皂沙排干沟堤、沙河干渠、中前分干沟,乌拉特分中心的塔布渠、十排干、三湖河汇入口和分洪通道工程,乌梁素海实业公司的乌梁素海海堤段,总干分中心的第三枢纽节制闸、第二枢纽节制闸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有中心、分中心、所、段四级管理人员和用水户代表参加的5次座谈会,入了解评估《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在河套灌区的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条例对于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工作的积极作用,并表示对调研中反映的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灌排工程承担防洪泄洪、乌梁素海海堤管理、乱扔乱弃垃圾和死畜死禽、管养分离、水费收取、保护执法、宣传培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积极研究,认真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发挥条例对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的保护作用。
中心工程处 马向阳 李进媛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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