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驻在单位落实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及以案促改工作,近日,派驻河灌水利发展中心纪检监察组派出督查人员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深入中心所属7个分中心、5个国有公司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市委书记就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点人点事问题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等内容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中心所属各单位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反馈问题整改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等情况。截至目前,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6个分中心反馈的19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0个,尚有9个问题未整改完成,其中:需上级机关帮助解决的6个,正在解决的3个;针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的22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督查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持续在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巡察整改契机,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坚决防止整改效果不明显、数字整改、书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典型问题发生,争取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持续在深化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功夫。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决定》要求,深化以案找标、以案看本、标本兼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巩固和发展以案促改成果,持续净化灌区政治生态。三是要持续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下功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纪检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自2020年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河灌水利发展中心6个分中心党委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检查督导、会议督导、制度督导等多种方式对驻在单位开展监督,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以案促改落实见效。
派驻河灌水利发展中心纪检监察组 孙蕾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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