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总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总局系统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结合灌区实际制定《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年度实绩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
2020年11月25日
内河总发282号.pdf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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