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乌拉特分中心召开引黄水权确权工作布置会。会议由乌拉特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喜主持,供排水科负责人、各供水所所长、分管供水副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解读并讨论了《内蒙古河套灌区引黄水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乌拉特分中心引黄水权确权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水权确权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灌区引黄水资源配置体系进一步优化的具体举措,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水权转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培育水市场的有效途径。
会议安排部署了乌拉特分中心引黄水权确权工作,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指导填写表格,解决各所提出的问题和难题。特别是,华惠灌域因节水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所有群管直口渠信息,确权比较困难,经过大家的讨论分析,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确权方案。对其它近五年内变更的群管直口渠,也给出了明确的取水水权确权方案。
会议要求,各单位、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对水权确权工作的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乌拉特分中心将成立用水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水权确权工作的全面指导。各供水所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明确负责人,确保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夏灌各种会议将用水权确权的意义和取水权确权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及用水户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用水户、群管组织的作用,对灌溉面积、实用水量,以及初步用水权确权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提高透明度,确保此次确权工作的公平公正。
乌拉特分中心 杨新民 范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