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 子管理局 > 乌拉特分中心 > 政务公开 > 文件公开 >
文件公开
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关于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6/27   点击:次  【字体:

根据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中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党组第二轮巡察组对乌拉特分中心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14日,第二轮巡察组向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反馈了意见。经过全力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1、增强政治自觉,推进组织落实。中心党组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以来,党支部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于1月14日反馈后即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1月17日,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落实。针对每一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及整改部门,上下联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2、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理论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科学编排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业人员专题讲学等形式,有序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和党纪党规的深入学习,不断深化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参与到整改工作中来。


3、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班子成员及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及时沟通、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整改期间,召开支委专题会议18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各责任部门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依照整改措施,制定下一步整改方向,建立整改进度表,全面推动整改落实。整改期间,修订完善17项相关制度、方案,扎实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二、逐条逐项整改、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抓细抓严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系统不到位。


问题1: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支部书记首先做出检讨,要求每月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及学习内容,并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二是制定2022年十排所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第一学习主题,确保理论学习时效性。三是通过“一把手”领学的方式,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重温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加深全体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内涵的体会感悟,入心入脑。四是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形成研讨材料。研讨交流后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知识测试答题活动,进一步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改的效果。五是组织党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会,开展深入细致的研讨,并撰写研讨材料,更好地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打造良好思想基础。六是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自查自检,查找差距不足,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并要求在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学习关于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工作方案及清单,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组织学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若干基本内容》。七是落实巡察整改成果,制定了1-8月份党员学习计划安排表,严格按计划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个别笔记字迹潦草党员进行口头教育,责令改正。


问题2: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三个落实”。二是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压力传导多为说教、要求,实际落实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问责还不够;四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台账,党员撰写研讨材料,对党员撰写的研讨材料的进行审核评定。五是开展党员检视问题活动。对党员检视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设定整改完成时限。六是修改完善了乌拉特分中心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列入十排所党支部学习教育安排表。七是召开党员大会,重新修订完善了十排所党支部党员承诺书,并与6位党员签订了党员承诺书。八是制定十排所以案促改“党建强基固本”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整治并签订承诺书,建立党支部自查自纠整改台账、党员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清单并进行了党建知识和集中治理知识试题测试。


问题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而不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重新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确保全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召开支委会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改完善2022年十排干沟排水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中。三是召开党员大会,支部班子成员对大会作了半年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并对进行了意识形态知识测试。2月至4月通过三个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资料汇编》5册进行系统的学习。五是成立十排干沟排水所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乌拉特分中心十排干沟排水所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突发事件工作制度、乌拉特分中心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乌拉特分中心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网格化”。制定干部职工使用微信平台的监督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在工作微信群、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上的言论进行监督管理,制定2022年十排所督查调研工作计划并建立重点任务清单。7月30日支部书记作了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报告。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4:对建设现代化灌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改革发展总基调结合实际推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所务会,收集上级有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完善排水所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全力争取灌区工程建设投资,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配套项目、美丽乡村建设等政府项目投资,推进沟堤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沟堤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做好沟道“清四乱”常态化管护工作。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内蒙古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有针对性推进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内蒙古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完善2022年十排干沟排水所“管养分离”实施方案(试行),并签订养护责任状。四是全面做好沟道日常巡查和“清四乱”常态化工作。2022年3月10日对干沟全线进行了“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3月11日对三座扬水站及周边进行了“清四乱”集中治理。此次治理行动共出动人员13人次,动用装载机1台。2022年8月投资2.08万元对干沟0+000-34+700全沟道段落进行了沟道养护及“清四乱”工作并建立“清四乱”台账。


问题5: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所务会,专题研究加大内部控制管理。其一是资金使用超出限额的项目,一律须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后上报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前、事中、事后接受分中心工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其二是规范十排所工程建设管理,严化程序、强化监管,对管辖沟道及建筑物的工程情况掌握详实、建档管理,对需新建或改造工程项目经会议研究,按照“轻重缓急”排队上报分中心,经批准后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公开选择有资质且符合项目工程的公司实施。二是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乌拉特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三是根据分中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十排所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肃单位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避漏洞。2020年至2022年岁修及其它建设工程均由分中心计财科聘请第三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四是对排水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由资深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授课,提高泵站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五是制定十排干沟排水所水样采集制度,设置固定水样采集点,同时配备安全设备和工具,规定采样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问题06: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出检讨。按照分中心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按照“1241”党建工作机制,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书,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外出观摩学习党建资料整理工作,规范党建资料整理。三是重新制定党建工作责任书,并与支委成员签订责任书。制定十排所岗位职责表,明确每名在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四是2021年底党建工作调研中,了解到十排截渗沟扬水站职工吃水极为不便。在分中心的支持下,十排所铺设了截渗沟扬水站自来水管道,解决了职工吃水难的问题。五是以党建促进业务,新任支部书记在第一次支委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对2023年党建工作提出计划,制定2023年十排所党建工作计划。


问题07: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2022年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十排所2022年“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和十排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二是修改完善了班子成员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积极搭建支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三是对支部成员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代替“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问题,支部书记作了深刻的检讨并重新上报了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四是与支委成员签订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总体抓,支部成员具体抓,全体党员参与抓”的责任体系,规范、严谨、细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6月、12月支部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问题08: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支部书记对自己在换届选举时没有作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进行自我检讨。二是组织在职党员集体重温《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2022年5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负责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落实。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5月召开的支部换届选举延期至2023年2月14日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开展,会后将换届选举资料整理上报分中心党委。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原支部书记调离了工作岗位,支部委员缺额,经请示分中心党委批复后,于4月11日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开展了支委补选工作并将支委补选情况上报分中心党委。


(一)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深入。


问题09: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浮于表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议,组织委员在党员大会上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做到“三个坚持”。二是依据分中心党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支部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职责,细化十排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安排计划。三是大力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持续巩固“美丽所站、温馨段点”提标升级成果,2022年全年投资10.09万元,对所站及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增设各类党建宣传栏。四是按照上级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支部书记讲党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撰写学习心得,并进行党史学习教育测试。2022年继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解决截渗沟扬水站职工24小时值班期间的吃住问题,将截渗沟扬水站门卫室改造成厨房和休息宿舍,并购置生活用品,并改造小菜园。


问题10:文风、会风不实,制度建设滞后。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议,规范完善公文处理工作,支部书记对每一份行文严格把关,提高所站行文质量和效率。二是按照分中心机关文书管理办法,结合排水所实际,制定十排所文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文书管理办法,规范文件制发文种、格式、内容,审核程序。2022年支部严格按照“明确议题、一事一议、一把手末尾表态”规定召开支委会议。三是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时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和支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支部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四是组织政秘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通过“内蒙古巴彦淖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线培训网”线上对工作人员进行文书档案整理与归档的培训。五是重新修改2022年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参照上级党委会议制度,制定十排所党支部支委会议制度;制定十排所所务会议制度,由所领导和相关股长参加,研究所内行政和业务事务。六是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自查。


5.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问题11:聚焦主责主业履行职责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所务会,组织工程相关业务人员,对十排干沟及工程建筑物现状进行普查统计,对无防雨堰的段落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多方筹措资金,本着轻重缓急、逐步实施的原则,逐年逐段完成防雨堰建设。二是“东熬池斗沟、南芦管壕支沟汇入口出水翼墙塌陷”工程项目已上报分中心,由分中心委托第三方勘测部门进行了实地测绘,被列入重大维修养护项目。三是12月底投资1万元对高速公路桥(30+300)至国道桥(32+900)膜袋段落进行防雨堰建设及沟堤平整治理。四是对全沟道段落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养护责任段落,完善修订十排干沟排水所“管养分离”实施方案(试行),并重新签订管理责任状,对完不成管护任务者,全年累计超过二次,年终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年终评为不合格职工。


问题12:“三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议,限时进行“三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和审核把关,其次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各类制度的执行落实和反馈。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并负责“三务公开”资料的系统整编,将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留存,建立统一台账。三是根据“三务公开”制度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务公开;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务公开,将应公开尽公开事项按照每月及时进行一次财务公开,要求对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方案、上级部门拨款、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情况及专项支出、生产性支出、其他支出等情况进行实时公示。四是2022年以来已公开的党务工作有:1-12月党费收缴、1-12月党支部学习教育安排表、十排所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等。已公开的政务工作有:2021年评选优秀人员的公示、2022年“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通报、2022年排水所工作亮点、2022年排水所全年工作总结等。已公开的财务工作有:2021年应休未休假人员名单、2021年绩效发放人员名单、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1-12月财务收支情况等。


6.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问题13:资产管理混乱,处置不及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召开所务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使相关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2017年至2021年以来的固定资产和低易耗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已达到报废状态的固定资产,分中心聘请第三方进行了审核并行文上报中心批复,市财政局已核减。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而未入账的资产,统一确认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登记、造册,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四是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使每种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取得日期及保管人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问题14: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所机关人员及各股长、会计学习了乌拉特前旗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确定2020—2021年度乌拉特前旗本级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车辆维修与保养、物业服务定点、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的通知,在政府定点采购范围内的各类采购全部实现定点采购。现已按照分中心相关的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手续,12月份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相关采购业务。二是对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税额计算错误,个别无完税凭证的现象,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加强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相互审核,互相监督。11月22日财务人员参加前旗税务局举办的个税扣缴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财务核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2022年4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规范所务会参加人员范围、研究事项范围、确定支出范围,会议明确个人支付1000元以下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走对公业务。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控制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金额,规范公务卡报账流程。


7.工程项目实施监管缺位。


问题15:工程建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支委成员组织财务人员和工程业务人员学习关于印发<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拉特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二是支委明确要严格执行<乌拉特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今后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工程项目行文上报分中心,待批复后,方可实施,同时要求工程如有变更,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对反馈的项目报请分中心工程科牵头、财务科和监审科参加重新进行了审核认定。三是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要求今后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所务会研究决定,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报分中心申请审核,得到批复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按照<乌拉特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项目工程量确认表及质量验收评定表、竣工验收单等表格要按照统一的制式表格进行签字,明确责任。


问题16:工程项目无资质个人承包。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和工程业务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了<乌拉特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化程序、堵塞漏洞,规避风险。二是工程项目及时向分中心申请报备,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公开选择符合项目工程要求且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过程管理,由分中心监管和验收。三是2022年4月14日十排所召开所务会研究了截渗沟扬水站大门前道路硬化及截渗沟扬水站新建60平米钢结构车棚的项目。4月19日请示上报分中心,4月26日收到分中心的批复后召开所务会,研究了项目实施的具体准备工作。5月7日与内蒙古留佳晖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正式签订合同。6月29日对实施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工程,同意验收。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问题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切实提高会议质量,把好会前、会中、会后三道关口。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是3月14日向乌拉特分中心党委上报“关于召开十排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请示”,严格按照组织工作条例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后,将组织生活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2022年支部书记向分中心党委作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将剖析问题和分中心党委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问题18:党员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要求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评议。二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严格按照评议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三是5月17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四个档次对每位党员做出了组织评定意见并上报党委。四是严格按照支部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十排干沟排水所“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制定了十排所2022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4月20日,支部书记以“五个必由之路”为主题讲专题党课,全面贯彻这一新发展理念。6月20日,联系点领导讲了主题为“深化领导水利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奋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党课,通过回顾党领导下的水利事业发展、历史性变革,让我们对党领导水利发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五是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缴现已按月由专人收取后,及时缴入本单位经费账户专项科目,再转入分中心党费专户,并由对方出具当月党费票据,并及时在公示栏中公开收缴情况。


问题19: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进一步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为指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月20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着重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的业务学习,规范发展工作,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把好党员发展的政治关、程序关、质量关。三是研究制定完善十排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的质量。四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排查,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525”发展党员流程。


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问题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职责不明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做了剖析检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按照责任制要求,将责任层层分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二是3月9日专题研究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重新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三是深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责任主体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职责。四是2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11人集中观看了专题片“零容忍”,5月30日组织在职党员7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正本清源”,全体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五是支部书记牵头重新完善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诺书,并与支委成员、各股室股长签订了工作承诺书。


问题21:纪检工作责任不明确,监督执纪缺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加强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支委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三是明确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利用2022年5月换届选举时机,选举产生纪检委员,强化纪检工作,明确纪检委员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是2021年12月28日,党支部开展廉政谈话,并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2022年5月24日支部书记与股室负责人逐一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


10.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主动,发挥作用不够。


问题22:“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所务会,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参加,重申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3月11日下午组织财务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乌拉特分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同时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民主议事决策程序。2022年以来,支部严格按照“一事一议、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研究资金使用10次:为职工购买意外保险、春节慰问、职工继续教育、泵站值班人员购置单人床、衣柜、办公桌椅、购置电脑耗材、自来水管道铺设及检查井、党建文化宣传栏、工程维护等。三是按照<乌拉特分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重新制定十排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1000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全部上会研究,做到先研究、后实施。四是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根本原则做出决定,履行主要负责人“一把手”末位表态。清晰界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严谨执行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表态顺序,制定十排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五是以党建为统领,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问题23:支部班子成员解决单位突出热点难点问题不主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强调要提升调查研究的主动性、工作的实效性。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对干沟水质平均矿化度高的问题,支部班子进行调研分析,由于干沟中游途经熬池盐海,下游途径大仙庙盐海,两处均为产盐区,因此导致干沟水质氯离子含量高,矿化度偏高,支部书记带领工程业务骨干人员,深入盐海支沟至郝进桥段落查看支沟堤背体情况,采取对途经盐海的支沟进行加背整治,隔断水源,但由于地下水阴渗,对干沟内水质的矿化度仍有影响。三是十排所就此问题对接分中心,积极联合河大、农大等知名科研院校,探讨如何降低水质矿化度。在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联合河套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等科研部门,探讨利用当地风能和光能资源优势,集成“风光”能互补曝气与生态浮床组合、廊道式植物拦截墙的强化净化技术,优化水力调控与分配,增强系统的净化能力,改善湿地处理系统的性能。6月初在十排干截渗沟扬水站尾水沟入海口段落,建立乌梁素海入海口外源污染物拦截技术示范区1个。布设“风光能”互补曝气4个和生态浮床12个,并安装远程监控和“风光能”启闭控制,完工后经现场调试运行正常,形成廊道式植物拦截墙和浮床400m2,辐射水域面积2000m2。每间隔7天采集上中下游水质水样送至中科院太湖湖泊生态系统研究站,经8-11月份水样数据对比分析,中下游水体氮磷指标下降10%左右,有明显效果,下一步争取逐步全沟道推广实施,来改善排水沟入乌梁素海水质。


(三)落实整改不到位情况:


11.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24: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对借调干部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流程。二是积极同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完成了副所长的借调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13847882868


电子邮箱:wltspg@126.com


乌拉特分中心十排干沟排水所党支部

2023年6月8日

相关链接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   蒙ICP备07500273号    巴彦淖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