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心年度维修养护计划,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意见,保障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7月21日,中心组织审查了乌拉特分中心2023年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评审专家组对国管渠(沟)道及建筑物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投资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和修改要求。河灌中心工程建设处、乌拉特分中心、方案设计单位等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特邀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
本次维修养护工程建设任务涉及乌拉特灌域国管干渠、分干渠疏通整治8条,干沟疏通整治3条,节制闸、进水闸浆砌石护坡维修、启闭机房维修加固13座等。乌拉特分中心委托鑫宇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上,在听取方案编制单位汇报后,评审专家组重点对方案中工程设计内容、水利要素、投资概算、工程运行管理、经济效益评价、工程效益分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经讨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案基本满足《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优化收支核算与监督管理办法》(内河水中发[2023]140号)等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工程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报告编制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审查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设计编制内容,同时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将修改完善后的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报送中心审定备案,同时加大渠道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工程安全运行保障。
河灌中心工程建设处 王晨霞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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