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永济分中心按照巴彦淖尔市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巴河长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对永济灌域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第一时间通过分中心信息平台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所站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抓好永济灌域渠沟道“清四乱”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对河湖排查治理力度,严禁向河湖内倾倒生活垃圾和抛投动物尸体、投放有害物质、严禁向河湖内倾倒有害液体和排放污水。二是严禁在河湖岸边堆放柴草秸秆、围垦种植。三是重点加大对城市重要节点处渠沟道及建筑物管理,集中对城市衬砌景观渠道护坡、渠沟道及建筑物挂污、垃圾、淤积物、护坡杂草、桥涵阻水物、动物尸体等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天蓝、地绿、水清、岸美” ,为巴彦淖尔市城市文明建设作贡献。四是集中对渠沟道林地、闸点、所段、站周边的垃圾、杂草等问题及时清理。五是加强对侵占河湖工程占地、保护用地、管理用地的监管力度,严禁在河湖保护范围内取土,对私搭乱建牲畜圈舍、临时厕所等违章建筑等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六是加大河湖“清四乱”环境整治宣传力度,配合河湖长共同做好河湖专项治理工作,让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爱护河湖,共同守护河湖生态环境。七是及时上报信息。将河湖“清四乱”巡查检查整改情况统计建立台账上报分中心,并附整改前后影像资料,做到挂账销号。
通过以上举措,永济分中心河湖“清四乱”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永济分中心下一步继续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永济分中心工程科 雷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