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复核会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单位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方案编制单位西安黄河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代表,以及水规总院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批稿)编制修改情况的汇报。随后,专家就《报告书》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状况分析、总体布局和措施体系等各章节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 经评审专家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报告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有关要求,切合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经审查顺利通过复核。
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于 1999年3月开工建设,工程按分年度分批次由内蒙古自治区审批立项、下发投资、组织实施、验收的方式进行建设,各年度工程于2020年12月完工,工程建设期长达二十多年。项目区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河套灌区可持续发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黄河永久安澜。
河灌中心工程建设处 王晨霞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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