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有力举措。大发公渠供水所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严格按照解放闸分中心党委民族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中的“四个一”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于5月23日上午,由纪检委员带队在灌域内开展了“坚决落实民族政策宣传,持续呵护民族团结之花”主题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各村社、农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内容,传递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灌域群众增强民族法治观念,提高了农户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强化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为大发公渠供水所全面落实各项民族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支部还与全所少数民族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详细了解了少数民族职工住宿、饮食、生活是否习惯,与其他同事相处是否融洽等。谈话中,纪检委员着重强调:“作为基层水利职工,我们是一个整体,必须坚持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以友好互助的态度融入水利行业这个大家庭中。个人形象代表着单位形象,工作中要主动向农户讲解党中央关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政策、法规,自觉肩负起公职人员应尽责任与义务,为灌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下一步,大发公渠供水所党支部还将继续紧跟上级党委步伐,认真落实各项民族工作,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民族工作责任,拓展宣传途径,以互联网为载体切实加强宣传实效。
解放闸大发公渠供水所 贾仕承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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