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引黄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推动水权交易,进一步实现引黄水资源合理配置,支撑灌域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按照《巴彦淖尔市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巴政办字〔2016〕12号)文件要求,以明确的初始水权细化分配到直口渠的水量为依据。近期,杨家河干渠供水所针对引黄水权确权工作开展水权证书发放工作并在三道桥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开,为逐步实现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灌域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下一步,杨家河干渠供水所将以网络宣传和专人讲解为依托。将用水权确权的意义和取水权确权相关政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灌域农户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解放闸分中心杨家河干渠供水所 张雯 池少卿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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