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办河道监察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近日,市防汛办河道监察人员从市司法局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件。 市防汛办 樊海频
自我市防汛机构成立至今,防汛部门始终没有自己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这样的条件下,通过多方积极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在河道清障、滞洪区管理等工作中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无序采砂、围垦河道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难以效得到有效制止,影响了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市政府在2007年水务体制改革中赋予了防汛办河道监察的职能,负责全市河道、山前、水库滞洪区河道监察工作。2009年2月,该办按照市政府批复成立了专门科室,配备了工作人员。随后,依照法律程序派出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上级组织的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读本,聆听了专家对各类事件的典型案例分析讲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及业务素质,也锻炼了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经自治区统一考核认定后,取得了水行政执法的合法资格。
这标志着我市的防汛执法工作在成立河道监察大队一周年之际,进入了依法治水、依法防汛的新阶段。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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