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灌区公安分局认真处理灌区水事矛盾
近几年,河套灌区公安分局认真调解处理辖区水事纠纷矛盾,维护了灌区治安秩序稳定。
河套灌区公安分局是市公安局的二级单位之一,共有正式民警25人。该分局肩负着维护河套灌区的治安秩序稳定,调解水事纠纷矛盾,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处理涉水案件等职能,辖区范围涉及七个旗县区所有乡镇、国营农场的部分地域,辖区东西长250余公里,南北宽50余公里。
面对艰巨的工作任务,近几年,河灌分局的公安干警深入到32个管理所,75个管理段了解情况,张贴通告2200份,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400多份,共处置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水事纠纷、工程用地被抢占、抢分、抢种事件166起。通过说服教育使总排干、永济、解放闸等灌域附近7个村、社360多村民联名签订《决不侵占水利工程保护用地保证书》;依法为灌区追回工程保护用地1292亩和即将遭抢占的3000余亩,果园3个;追缴拖欠水费88700余元;追缴毁坏自来水设施赔偿金3万元;为乌拉特灌域管理局蟹苗场减少经济损失4万余元;为辖区单位及周边村民追缴损失赔偿金41.4万元。几年来灌区共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27起,涉及人数达3500多人。河灌分局的干警本着尽量不激化矛盾、不酿成流血事件、不转化成政治事件这个底线,根据情况召开各种会议30多次,并向辖区各单位发放100余份通告,在搞清情况、吃准法律的基础上,让法制教育先行,协调各方参与,把握最佳战机,化解处理了矛盾。并把辖区已开始发生的16个行政村、35个社、21个地段苗头性的群体性哄抢事件遏制在组织预谋阶段,使45万亩水利工程保护用地免受不法侵害。同时把辖区内部24个管辖单位,56批次、1520名职工参加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有关单位予以平息。在整个平息事件过程中,无一矛盾激化、转化,无一赴京、赴呼上访,无一行政诉讼。
总局公安分局 魏敏 柴弘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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