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2015年全市“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巴政办字〔2015〕72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募捐标准,按各单位在职人员人均日工资额捐助上交。
二、局属各单位所捐善款上交总局工会后,由总局工会统一捐缴市红十字会。
三、各单位将捐款花名册汇总上报总局工会,另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四、各单位于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捐款上缴工作。将善款直接通过银行汇款,总局工会不接收现金。
开户银行:农行巴彦淖尔新华街新东支行
单位全称: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工会委员会
账 号:05411201040000272
联系电话:15148895885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
2015年6月30日
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