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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灌公安分局义长派出所严厉打击扰乱单位生产秩序的行为
来源: 时间:2015/04/30 点击: 【字体:
河灌公安分局义长派出所严厉打击扰乱单位生产秩序的行为
 

 近日,河灌公安分局义长派出所接到辖区单位义长灌域管理局沙河渠管理所报案称:沙河所的64亩生产用地以合同形式于 2014年12月25日承包给段某某经营,2015年4月21日段某某已种玉米的承包地里被人又铺上地膜。

  接警后,义长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地2014年10月前一直由沙河所第三管理段以合同形式承包给五原县隆兴昌镇荣誉村八社的韩某某、贾某某等9人,2014年韩某某、贾某某等9人以地是农民的为由拒绝交纳承包费,沙河所管理人员多次通知、催要承包费无果后,沙河所便在2014年12月25日将64亩生产用地承包给段某某,2015年4月21日原承包人贾某某的女婿刘某某伙同朋友王某某在段某某已种上玉米的地里又开始铺地膜,义长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多次告知刘某某和王某某,二人置之不理,为防止发生群体事件义长派出所立即向河灌公安分局进行了汇报,河灌公安分局领导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派警增援,要求民警耐心讲法律、讲政策劝导村民停止违法行为。下午,分局民警赶赴现场与义长派出所的民警再次给村民讲解法律法规,让其离开现场停止违法行为,可是刘某某和王某某拒不离开场地并让其有身孕的妻子挡在四轮车的前头阻拦作业,见此情况,分局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刘某某和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员已被河灌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河灌公安分局  高俊峰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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