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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项重点措施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来源: 时间:2015/06/09 点击: 【字体:
 我市五项重点措施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水资源管理保护,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一是健全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实行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重指标控制,加强对山旱牧区超采区管理,加大对非法取水的查处力度。严格超采区取水许可管理,具备封闭条件的一律封闭自备水源井,通过利用公共供水资源,逐步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使长期处于超采状态的地下水系统逐步实现采补平衡。

  二是加强城乡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城市和重要农村人饮水源地全部完成了保护区划定。在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兴建有污染性质的实体,禁止堆放工业及生活垃圾,防止水源受到人为污染。强化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制定了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环保、水务、公安等相关部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确保了水源地安全运行。

  三是全面加快以乌梁素海为重点的水生态治理。充分利用黄河凌汛水为乌梁素海实施生态补水,2014年完成生态补水2亿方,2015年春季完成生态补水1.6亿方,全年计划补水3亿方。加快实施了前、中、后旗三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和临河二污及再生水工程建设。加大了内源治理,实施了乌梁素海网格水道、底泥疏浚利用等综合整治项目。目前,乌梁素海湖区水质和水体环境明显改善,湖区整体水质接近地表水五类标准,局部水质已达到四类标准,海区有将近240多种鸟类安家落户,年可产野生杂鱼及养殖鱼600多万斤。

  四是开展地下水管理和水资源费清欠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各旗县区工业园区、电厂、化工企业等用水大户,未按水资源论证批复要求擅自取用地下水、违反取水许可和无证取水等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和规范取水管理秩序,2014年以来累计关闭自备井28眼,完成联邦制药公司等用水大户水资源费清缴工作。

  五是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先后对各旗县区城市供水企业和部分规模以上用水户安装了水资源监控系统。巴彦淖尔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正在测试中。从今年开始,全市规模以上重点用水企业、重要水功能区、重点水域水质监测断面将全部纳入水资源信息化系统,为严格水资源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总局办公室  梁勇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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