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河灌总局纪委组织开展“牢记红船精神 践行初心使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提升培训学习体会
10月22日--28日,我参加了由总局纪委在杭州浙大举办的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提升培训班学习。这次培训学习是我接触纪检监察工作以来感受最深,同时也是在思想和业务提升最有获得感的一次培训。虽然从入校到离开浙大仅仅6天时间,但我不仅接受了红色教育、重温了建党历史、感悟了红船精神,还接受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提升培训,既分享了专家教授的实践经验,又掌握了基本工作技巧;既明确了当前形势和要求,又领会了办案的工作谋略和方法。真乃受益匪浅!
在全党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我们来到中国共产党梦想起航的地方--嘉兴南湖,参观了嘉兴南湖红色教育基地,亲身感受到了建党的历史,明白了中国共产党来之不易、中华民族共和国来之不易、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来之不易;彻底领悟了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红船精神: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作为一名基层水利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以实际行动认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职责和使命,一定要时刻检身正己、廉洁奉公、勇于担当、立足岗位做贡献。
在几天的业务培训学习中,让我觉得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要说什么谋略和技巧,就是一般的常识,对于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也是新鲜感十足。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我们改进和提升的。
一是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在充分理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基本内涵的基础上,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信访与一般信访存在职能界定不同、受理范围不同、处理依据不同、保密要求不同;要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方式,要明确重点、列出难点、判断风险点,分门别类做出处理(这里面就有规律和技巧);要严格纪检监察信访登记备案流程,不予受理的信访件也要登记,定期要对所有登记的信访件进行分析拓展。
二是对自己“职”和“能”的定位要明确准确。我们作为内设纪委,同样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费力不讨好。必须明白我们的主要职责和使命是干什么的,明白监督的是那些人和事,不能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和重点;要清醒认识自身的能力、水平和形象,有“作为”才有“地位”,才能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其次,在日常监督中,正确处理好“全覆盖”与“关键少数”的关系。监督全覆盖并不意味着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要看准、管好、扭住“关键少数”。三是重视信访举报,及时处置,有案必查,决不“抹案”。
三是切合实际,开展制度化监督检查。有七种制度化监督方法值得我们借鉴:(1)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2)执行干部轮岗制度(每5年、最多8年建议必须轮岗);(3)及时下达监督整改函;(4)重大节假日廉洁预警;(5)开展机关纪委工作交流会;(6)对重大结论开展绩效评估;(7)每年到一至二个单位开展巡察。
四是在实践中,贯通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深刻理解和运用“两项”职能,首先要在夯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的基础上,做好协助、协调,共建责任“共同体”,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要充分发挥好“四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纪委监督责任。同时一定要“清单化”理清主体责任。纪委最大的功能就是组织协调和协助,一是要对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二是要协助党委设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载体。三是要报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四是要与党委保持沟通,同时重大问题报告上级纪委,落实好“两个为主”。五是要时刻牢记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五是针对基层纪委没有实战经历、“不会办案”的事实,建议总局纪委在日常办案时,从最基本的初核谈话、录制口供开始,在实战中注重培养轮训基层办案工作人员。
义长局党委委员 、纪检书记 郭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