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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时间:2019/02/02 点击: 【字体: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含矿泉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与协调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旗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人畜饮水工程、水源性地方病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城市(镇)供水、排水、节水工作。
    (十五)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水务部门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水务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9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人数43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421人。实有787人,其中离退休329人,在职403人,离岗55人。遗属25人。购买岗5人。
    (二)水务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1巴彦淖尔市水务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巴彦淖尔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巴彦淖尔市水文勘测局全额事业单位
4巴彦淖尔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
5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额事业单位
6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站全额事业单位
7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全额事业单位
8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全额事业单位
9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全额事业单位
10巴彦淖尔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差额事业单位
11巴彦淖尔市勘探钻井队差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4078.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741.48  万元,下降53.75  %,减少主要是由于2019年河灌总局没纳入预算,节水项目减少。
    支出预算4078.5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741.48  万元,下降53.75  %,减少主要是由于2019年河灌总局没纳入预算,节水项目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078.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078.52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4078.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62.12 万元,占比 92.24 %;项目支出 316.4 万元,占比 7.7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工程项目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078.5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078.5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样。主要用于博物馆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0.87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57.13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发放。
    3、农林水支出3842.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84.3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3.5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52  万元,下降43.48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9万元,下降4.9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3.5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08 万元,增长61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8万元,增长1093.3 %。主要是由于2019年预算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增加了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6万元,下降 47.7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7 万元,下降  1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36.6万元,下降47.78%,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7万元,下降12.22%。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48.67万元,比上年增加87.67万元,增长33.59 %。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根据实际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45.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5.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9.3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2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套。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16.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公开网址:http://www.htgq.gov.cn/ 
    联系人:马梅        联系电话:0478-828088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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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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