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为巴彦淖尔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河套灌区治水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巴彦淖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灌区水利发展建设相关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河套灌区水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2、承担河套灌区灌排管理与调度、水费计收核算等工作;
3、承担河套灌区分凌、防汛、排涝、抗旱工作;
4、承担河套灌区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5、承担河套灌区灌溉试验、科研及技术推广、水利信息化等工作。
6、统筹实施乌梁素海生态补水、配合实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7、负责中心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意识形态,以及人事、财务等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8、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巡察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工程建设处、规划发展处、供排水管理处、国有资产处、等共计13个处室。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部门本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科技实验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义长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拉特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兰布和分总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具体包括: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部门本级、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科技实验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义长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拉特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兰布和分总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本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科技实验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内蒙古河套灌区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解放闸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义长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拉特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兰布和分总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总干渠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排水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供排水工作平稳顺畅。今年以来,河灌中心不断强化灌溉排水主责主业意识,努力克服分配水指标不足、上游来水不稳、种植结构调整幅度大等不利因素,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强化引黄用水的调配管理,为灌区供排水提供了扎实效保障。完成农业供水44亿立方米,完成灌溉面积2183万亩次;灌区年度排水5亿立方米,排盐160万吨;2022年实现分凌水量1.8亿立方米,为黄河安全度汛做出积极贡献;试点推行引黄滴灌新模式,在解放闸灌域实施6处试点,推广面积1.15万亩,节水、节肥、节药、省工、增收效果明显。
(二)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加快“十四五”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完成永济干渠、正稍分干渠、义和干渠、通济干渠、丰济干渠、什巴分干渠6条渠道衬砌任务,完成渠道衬砌67.197公里,更新改造建筑物140座,配套信息化量测水设施等附属设施,完成投资3.2亿元,占计划投资3.47亿元的92.22%,超额完成水利部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前部署2023年项目建设,2023年计划国管渠道投资4.5亿元,计划衬砌渠道96.57千米,目前正在组织项目初设等前期工作。
(三)灌区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行业职能,努力克服生态供水与农业灌溉的矛盾,全面助力地方生态建设。年内完成生态补水6亿立方米,其中向乌梁素海补水5.17亿立方米,为湖区水质持续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入开展 “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600多处;持续加大灌区绿化力度,年内完成植树造林3437亩,种植高杆林木、灌木43万株左右,成活率80%以上,骨干渠沟道率达到73%,在灌区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绿色林网。
(四)各项水利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深化灌区供水和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水利服务体系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配合市委、政府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所属的水务公司(乌梁素海实业公司)、新禹、济禹、河源公司全部划转至淖尔集团;印发《供排水分级管理意见》,理顺灌区各级渠道级别,不断加强直口渠供水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切实提高供水服务能力,推进供水管理标准化;明确管护责任,推进了灌区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推动干部人事管理审批事权划分改革,制定《绩效工资执行指导意见》,推进组织管理标准化;印发《灌区供水收费管理办法》,试点推行水费线上结算,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推进财务管理标准化。
(五)水利科技文化蓬勃发展。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推动下,灌区全面加强科技文化建设,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深化灌区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灌区生产实践为主导,引导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的新机制,加强科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动力和活力;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挂牌共建“河套灌区试验研究基地”,推进了“1+4+13”科研创新新模式;加快推进“数字灌区”建设,完成全国“数字灌区”先行先试试点申报工作,已进入全国“数字灌区”第一轮评选;配合市报社记者团完成“喜迎二十大徒步‘最美家乡河’”全媒体采访宣传活动,刊发了一批高质量的宣传稿件,进一步扩大了灌区影响力;制作并播出纪录片《德润河套》,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编写完成《黄河湾治水人物》,被黄河水利出版社推荐收入河南省年度十大精品书籍。
(六)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持续加强党对灌区水利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两化”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有效推动灌区系统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全面落实市委“五大行动”,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压实了工作职责,强化了监督考核,实现了“五大行动”在灌区有效落实;持续抓好“两个示范点”、“最强党支部”创建创评工作,基层党建基础不断夯实;积极开展“最美水利人”评选工作,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比武争星”擂台赛,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五个认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40项,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职工172人;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完成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启动了灌区第三轮内部巡察工作,对12个基层党支部开展了为期60天常规巡察,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依据“公开01表收支总表”中金额填列)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9384.2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长 33960.08 万元,增长 626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9384.28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39384.28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354.0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960.08 万元,增长 626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25.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2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入预算单位的科研经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035.61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 万元,减少 75 %。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入财政供养,资金上缴财政其他收入减少。
2.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 39384.28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39384.28 万元。
(1)科学技术(类)支出 25.2 万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25.2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入预算单位的科研经费。
(2)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类)支出 50 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河套灌区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日常维修及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类)支出 5444.29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5021.64 万元,增长 118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4)卫生健康(类)支出 2105.02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大额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1967.52 万元,增长 1431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5)农林水(类)支出 29172.34 万元,主要用于各个预算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及预算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 24531.34 万元,增长 52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5)住房保障类(类)支出 2587.43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各个预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2414.37 万元,增长 1761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预算全部安排。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 39384.28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39384.2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354.08 万元,占 99.92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25.2 万元,占 0.06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5 万元,占 0.01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39384.2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3317.62 万元,占 84.5 %;
项目支出 6066.66 万元,占 15.4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9354.0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6985.49 万元,增长 1561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1)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类)支出 50 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河套灌区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日常维修及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类)支出 5444.29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5021.64 万元,增长 118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3)卫生健康(类)支出 2105.02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大额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1967.52 万元,增长 1431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4)农林水(类)支出 29167.34 万元,主要用于各个预算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及预算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 24531.34 万元,增长 52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5)住房保障类(类)支出 2587.43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各个预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2414.37 万元,增长 1761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9354.0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985.49 万元,增长 1561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初预算数为 5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其中:
1.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 5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无变化。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5444.2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21.64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2620.1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10.01 万元,增长 91.98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2374.8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190.32 万元,增长 1187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 15.1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61 万元,减少 3.87 %。变动原因:2024年预算测算遗属取暖取数偏小。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 434.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21.91 万元,增长 343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2105.0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967.52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134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54.27 万元,增长 1376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751.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04.92 万元,增长 1520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 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34 万元,增长 100 %。变动原因:新增项目。
(四)农林水(类)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29167.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581.95 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 2484.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84.37 万元,增长 100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其中乌兰布和分中心由于第一次填报,用错编码。
2.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 25682.9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097.58 万元,增长 1520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3.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 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0万元,增长 100 %。变动原因:2024年新增项目。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2587.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14.37 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2587.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14.37 万元,增长 1395 %。变动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3317.6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1680.5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66.21万元、津贴补贴6056.74万元、奖金529.96、绩效工资2972.3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4.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8.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1.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9.66万元、住房公积金2587.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03.5万元、取暖费19.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1.28万元(其中离休费37.3万元、退休费2578.98万元、抚恤金15.01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163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8.68万元、印刷费17.51万元、咨询费6.5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8.04万元、电费276.96万元、邮电费11.4万元、取暖费245.06万元、物业管理费112.31万元、差旅费60.91万元、维修(护)费69.93万元、租赁费1.89万元、会议费14.66万元、培训费41.05万元、公务接待费24.95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专用燃料费2.6万元、劳务费44.24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工会经费2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3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0.85 万元,占 90.72 %;公务接待费支出30.78 万元,占 9.28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3.6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0.14 万元,增长 59.8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00.8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支出。
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00.8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7.35 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3.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0.7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0.48 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16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6066.66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6036.46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30.2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63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03.79 万元,增长 112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体制改革,其中7个二级单位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717.82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408.08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309.74 万元。
(按照“公开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内容,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部门共有车辆 10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7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业务用车 12 辆、其他用车 35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3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5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16 个,公开项目 16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39384.28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梅 联系电话:0478-8280885
第五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3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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