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水平,5月12日,河灌中心组织召开《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解读了《条例》的新规定、新举措及重要内容。修订后的《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健全完善为推进灌区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和生态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立法出台后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条例》内容,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二是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宣讲培训、普法活动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内部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工作水平。三是抓好抓实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夏灌会、秋浇会向广大用水农户深入宣传解读,不断扩大《条例》知晓率,进一步发挥《条例》对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的作用。四是对标对表《条例》各项新规定和新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抓好严禁超指标运行、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履行报批手续、禁止倾倒垃圾及排放污水等重点工作内容,坚决保障河套灌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中心分管副主任、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分中心有关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河灌中心工程建设处 王晨霞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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