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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根源 防溺水 除隐患——第二枢纽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8/30   点击:次  【字体:

总干渠分中心第二枢纽所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为契机,在8月份这个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时间段,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河灌中心《关于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迅速执行分中心党委部署,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第二枢纽所按照要求增备了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杆、救援绳等各类救生设施,河道内巡逻船不定时巡察劝阻,两岸渠堤轮班值守。同时还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高音喇叭等立体措施有效防止人员下河游泳,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在做好全线巡察的基础上,重点对总干渠城区段落加大巡查力度,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也多次参与巡堤值班,到城区段落督导检查防溺水工作。



为避免溺水事故发生,针对第二枢纽所湿地公园段落内,始终难以禁止的野外游泳现象,总干渠分中心党委书记王瑞强同志亲自现场督办,努力从根源解决问题。在总干渠北岸湿地公园内长期聚集一伙野外游泳人员,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下河游泳,对工作人员的提醒、警示,没有产生警惕,反而肆意谩骂工作人员,对防溺水工作造成很大阻碍。在督办过程中了解到这伙野外游泳人员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后经过分中心与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黄河河套文化旅游区的积极协调,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违章建筑的要求和河灌中心关于“清四乱”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8月15日,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对这伙野外游泳人员私自搭建的一处彩钢房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月16日,由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这一处私自搭建彩钢房屋进行拆除。


这次总干渠分中心第二枢纽所联合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总干渠分中心公安派出所、黄河河套文化旅游区清理违建的行动,解决了多年来渠道管理上的一个难题,也是我们防溺水工作从根源解决问题的一个重大成果。为以后总干渠两岸“清四乱”工作,更好的开展防溺水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奠定了良好基础。


总干渠分中心 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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