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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梁素海流域排干沟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
来源: 时间:2018/10/30 点击: 【字体: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梁素海流域排干沟净化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工程期限:2018年~2019年;
建设内容:完成58km生态沟渠构,建对七排干35km和义通排干沟23km的深度净化;完成30km的底泥疏浚工程(工程范围为七排干沟、义通排干沟和总排干下游各10km范围内);完成总排干的生态浮岛组合超纳米气溶曝气设备工程建设,生态浮岛结合超纳米气溶曝气设备工程涉及总排干入乌梁素海5km断面总排干出口红圪卜扬水站后进乌梁素海前2km断面,面积8600m2
项目总投资:55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运输车辆运行等产生的粉尘。拟建项目施工扬尘产生量少,不会对施工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拟建项目底泥疏浚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产生总量较小,预计恶臭气体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沟渠建设以及底泥疏浚工程对七排干、义通排干沟以及总排干水质有一定影响。但是施工期结束后,七排干、义通排干沟以及总排干水质将得到净化,具有环境正效益。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于防渗旱厕,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预测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不设置弃土场,疏浚工程产生的底泥全部用于沟渠边坡防护。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总排干生态浮岛工程部分位于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单位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地和生活营地,只在保护区内乌梁素海水域投放生态浮岛。施工期项目建设对保护区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将对总排干附近乌梁素海水质具有明显的净化改善作用。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污水不外排。
2、噪声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区距离居民区较近时,不在夜间进行施工。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4、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
(1)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有土地类型。
(2)加强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乌梁素海流域排干沟净化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运行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项目建设、运行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2)对项目运行的态度。
2、公众发表意见注意事项
(1)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
(2)发表意见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工
通讯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22号
联系电话:15598861117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东方绿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联系电话:010-64795833
传    真:010-64795602
电子邮箱:295045914@qq.com
 
 
 

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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