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水利系统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水利系统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含矿泉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与协调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旗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人畜饮水工程、水源性地方病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城市(镇)供水、排水、节水工作。
(十五)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主要职责:
灌区管理总机构是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下辖五个灌域管理局,即乌兰布和、解放闸、永济、义长、乌拉特灌域管理局;二个工程管理局即总干渠、排水事业管理局,内设十一个处室,各管理局下设所站67 个,其中:灌溉管理所30个,排水管理所13个,工程管理所10个,水文站(试验站)14个,在各管理所下设灌溉排水、工程管理、水文测验、科学试验段、站、点。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负有对“河套灌区”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一) 负责灌区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二) 负责全灌区的灌排管理,制定用水计划,统一调度水量,协调跨行政区域的用水、排水;
(三) 负责全灌区及全盟的有关水利方面的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实施,科研成果的引进,科技教育、科技成果的推广;
(四)负责灌区管理资金及其他水利建设和事业经费的设计、使用、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水费核定、征收工作;
(五) 负责所辖各单位的党务、组织、人事、纪检、工、青、妇工作;
(六) 负责灌区水管单位水利综合经营的规划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规划财务科、农牧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科技科。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下设10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巴彦淖尔市水文勘测局、巴彦淖尔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巴彦淖尔市勘探钻井队、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站、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巴彦淖尔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巴彦淖尔市水政监察支队直属大队、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机构设置:
河灌总局内设11个处级机构,5个科级机构。
1、办公室内设有2个科:文书档案室、 综合信息科;2、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内设3个科:组织干部科、人力资源科、老干科; 3、工程建设处;4、供水管理处;5、 科技文化处;6、规划财务处;7、审计处8、纪检监察处9、工会;10、农田水利建设处;11、水资源管理处
第二部分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水利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1、收入说明:(1)、财政拔款补助收入75326万元,年初预算10265.75万元,增加65060.25万元。有追加预算和中央及内蒙投资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2)、经营收入7933.25万元,经营收入是自收自支水费收入,不在财政年初预算。(3)、事业收入220.95万元,事业收入不在财政年初预算。(4)、其他收入117.23万元,不在财政年初预算。总计2016年收入决算83597.43万元。2、支出说明:(1)、基本支出5317.37万元,年初预4626.28万元,增加691.09万元。是当年有新工资批复财政追加预算。(2)、项目支出68275.51万元,年初预算5639.47万元,增加62636.04万元。有追加预算和中央及内蒙投资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3)、经营支出7878.17万元,财政年初没有预算。总计2016年支出决算81471.05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3597.43万元,支出总计81471.0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183.76万元,下降3.67%;支出减少17635.73万元,下降17.79%。主要原因:是2016年国家投资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与2015年相比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359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26万元,占90.11%;事业收入220.95万元,占0.26%;经营收入7933.25万元,占9.49%;其他收入117.23万元,占0.1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147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7.37万元,占6.53%;项目支出68275.51万元,占83.8%;经营支出7878.17万元,占9.6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326万元,支出总计73544.5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421.12万元,下降7.85%;支出减少21097.57万元,下降22.29%。主要原因:是2016年国家投资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与2015年相比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72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9万元,占7.24%;项目支出67459.49万元,占92.7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8.46万元、津贴补贴887.69万元、奖金2.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7.3万元、绩效工资856.02万元、退休费1154.66万元、抚恤金10.99万元、生活补助79.19万元、采暖补贴52.75万元。较上年减少8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在2015年补发2014年3个及2015年12个月的调整标准增资;公用经费3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88万元、印刷费10.7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费0.01万元、水费7.56万元、电费47.93万元、邮电费5.1万元、取暖费34.1万元、物业管理费52.19万元、差旅费18.97万元、维修费23.79万元、会议费3.16万元、培训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16.55万元、委托业务费0.39、工会经费3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7万元、其他交通费6.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4万元,较上年增加37.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提高。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88.23万元,完成预算的56.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52万元,完成预算的5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95.26%。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压缩三公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8.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52万元,占95.78%;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占4.22%。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52万元,用于车辆油燃保险及维修费用,车均运维费4.23万元,较上年减少3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71万元,接待51批次,共接待370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招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利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5万元,比2015年增加67.56万元,增长301.74%。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2016年巴彦淖尔市水政监察支队直属大队改制为参公单位当年运行经费为62.85万元,故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万元,比2015年减少3116.69万元,降低96.92%,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采购货物支出多;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53.47万元,比2015年减少40058.06万元,降低90.6%,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程类支出办政府采购多;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25万元,比2015年减少309.15万元,降低72.16%,主要原因是:2015年服务类支出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水利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0辆,比2015年减少12辆,主要原因是:河灌总局调整车辆账面数,调拨二级单位9辆,钻井队报废2辆,转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相比2015年没有增减;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野外工作,勘测、取水、监测等工作,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由公务用车调整为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污水处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河套灌区管理总局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各1个,其中:
1、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对2016年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目标概述
1)项目目标
根据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市市本级征收的水资源费专项用于全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等。为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全市已封闭的排污口进行执法巡查;加强对巴彦淖尔市水环境隐患问题责任清单中涉及的企业和单位的排污进行监督管理,限期整改完成。在全市7个旗县区开展自备水源井的封闭工作;做好旗县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编;开展水法规和水利政策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活动以及水法规培训等活动;加强水环境监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年市级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在乌兰布和沙区开展水资源调查与评估;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对全市14个水功能区进行确权划界,并制作安装水功能区标志碑。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代征水资源费的,根据实际需要将其代征管理费列入当年部门预算给予保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因此,我市安排落实了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项目。
2016年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项目及实施主体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的主要内容 |
河套水务集团公司乌拉特中旗干其毛都口岸再生水回用 项目 | 160.0 | 河套水务集团 公司 |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为巴彦淖尔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和再生水供水工程。通过再生水厂的建设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毗邻项目区蒙古国煤、铁、铜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国际区域经济的合作、根治污染源、保护母亲河并且净化和保护乌梁素海的水体环境,是一项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显的综合性治理项目。本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的德岭山镇。工程规模:取水泵站及输水管道规模为6.25万m3/d;再生水供水厂供水规模为4万m3/d。取水水源:总排干。工程内容:取水泵站——取水泵房为岸边合建式构筑物。输水管道——自总排干取水点至再生水供水厂段输水管道2根,总长11km,管径DN8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输水方式为压力流。自再生水供水厂至污水处理回用厂清水池段输水管道2根,总长19.4km,管径DN6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输水方式为压力流。再生水供水厂——再生水供水厂位于王坝水库附近。处理工艺流程为:原水-混凝-沉淀-过滤-超滤-RO-消毒-清水池。建设内容有:取水泵房、配水井、前贮泥池及回流调节池、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配泥井及污泥浓缩池、后贮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总图、综合楼、仓库、机修车间及车库、锅炉房、输水管道、化验设备、机修和办公设备。 |
巴彦淖尔市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封闭及监管 | 85.0 | 市水政监察支队,七个旗县区水政 监察大队。 |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全市已封闭的排污口进行执法巡查,防止已封闭排污口再次非法启封。加强对巴彦淖尔市水环境隐患问题责任清单中涉及的企业和单位的排污进行监督管理,限期整改完成。 |
供水公司水资源费代征费 | 108.0 | 内蒙古黄河西部水业公司,杭锦后旗亿源水务公司,乌拉特后旗清源供水公司,乌拉特后旗开源供水公司,磴口县清泉自来水公司,磴口县丰华供水公司。 | 按照自治区水资源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售水量和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缴费额度由供水单位代为征收,征收的水资源费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并根据实际需要将其代征管理费列入当年部门预算给予保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利用规划 | 30.0 | 市水文局。 | 为了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彻底摸清我市水资源拥有情况,合理使用水资源,积极保护水资源,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更为科学合理持久,特编制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在调查摸清全市“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的总体储备情况,具体包括我市现有水资源情况调查,现有水资源使用情况调查,以及现行社会各行各业水资源节约保护情况调查,寻求节水途径和方法,依据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科学合理编制我市“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
全市地下水自备井封闭及监管 | 66.0 | 市水政监察支队,七个旗县区水政监察大队。 | 有序推进地下自备水源井的封闭工作,完成7个旗县区自备水源井的封闭工作。做好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编。 |
全市水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 | 20.0 | 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七个旗县区水政监察 大队。 | 充分利用 “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画、宣传资料、巡回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水法规和水利政策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活动以及水法规培训等活动,在日常的水行政执法巡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等工作中,加强水法规宣传,对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
临河第二污水处理厂铁路小区排污管网及泵站 工程 | 25.0 | 河套水务集团 公司。 | 为彻底解决该小区的排污问题,2013年7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纪要〔2013〕29号),决定建设临河火车站铁路职工住宅小区南区排污管网及泵站工程。工程位于总干渠北岸,起点从临河福满园小区西铁通机务段开始,终点与朔方路原有市政污水管道连接。工程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安装5698m,污水检查井116座,一体泵站安装2座。 |
临河二污中水回用工程临河热电厂中水管网延伸补助 资金 | 160.0 | 河套水务集团 公司。 | 巴彦淖尔市临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是自治区和我市利用外资开展临河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工程,也是2013年、2014年度市政府督办的重大项目。工程投运对完成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的循环使用率、实现污水资源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保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地下水资源,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再生水工程,主要供给北方联合电力公司临河热电厂。本工程为再生水回用管网工程:全程压力管,设计管径DN900,管材为钢涂塑复合管;工程设计起点为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西墙与再生水泵站出水管对接,沿新红路东26.7米铺设,沿河套大街南34.7米位置铺设、沿电厂西路东29.7米位置铺设(再生水管道中心线与污水管道中心线间距为2.7米),沿第一污水处理厂南排水渠铺设,与原电厂再生水管线相接,全长6874米。 |
巴彦淖尔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信息化系统管理及维护 | 20.0 | 市水政监察支队。 | 在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期间,由于占用通讯资源与部分耗材的消耗,需进行易损件的更换与维护,并向电信运营商支付通讯费,以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
乌梁素海入黄河水量调度水质监测经费 | 30.0 | 市水文局。 | 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管理的要求,需要对乌梁素海退水渠与退水渠入黄河口的黄河上游背景及退水后黄河水质状况进监测。受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委托,巴彦淖尔市水文勘测局承担水质监测任务。水质监测取样:临河水河大桥2016年334天次。水质化验:水质化验为临河水河大桥、乌毛计闸上、挡黄闸、乌拉特前旗黄河大桥四个断面,监测项目:氯离子、COD、氨氮,其中氯离子每日监测,共计334天,1336次;COD、氨氮每周一次共监测47周188样次;以及市水务局安排布置的临时性的水质取样化验,市水务局的水行政专项执法行动中的水质督查与抽样化验。 |
巴彦淖尔市排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点房建设项目 | 53.0 | 市排水事业 管理局。 | 为逐步提高水质监测能力,提升水质在线监测能力和自动化监控水平,及时有效地对灌区地表水及浅层地下水及总排干水体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确保水体水质满足相应的水功能用途。在充分利用已有设施的基础上,对条件不足的三、五排沟尾部新建水质自动监测房及配套三相四线动力电源等设施。建设自动水质监测房(2套)100平米(监测房墙体设有上、下钢筋混凝土圈梁,现浇混凝土屋顶加“人字”保温彩光屋顶)达到保温防水效果,墙角设构造柱;监测房净高≥3.2米,房基础标高考虑抵御五十年一遇洪水,高于该水位1.5米,内设进、排水管道进行防冻处理和布设三相四线动力线路。设雨篷和散水,外墙加保温层及外墙涂料;屋内墙、地面进行装修。安装防盗门和护窗。屋外配置进水、排水检测井)。架设高压输电线路2.4公里。变压器购置及安装2台。 |
灌区农业排水水质采样监测经费 | 20.0 | 市排水事业管理局。 | 灌区的各级排水沟的部分排沟不同程度接纳工业废水、城市生活废污水,尤其是三、五、七、八、九排沟排水水体水质恶化,影响总排干沟和乌梁素海水体水质,同时影响黄河水体水质安全。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三条红线”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对各级排干排水进行水质监测,并逐月上报考核。 |
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以奖代补”表彰费 | 20.0 | 节水型学校临河一职、巴彦淖尔市第二幼儿园,节水型企业五原县宏珠热电厂。 |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对2015年市级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
全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及印刷费 | 10.0 | 市水政监察支队。 | 按要求完成全市水资源公报的编制设计排版印刷。 |
巴彦淖尔市水资源费项目工程质量巡查与监督 管理费 | 30.0 | 市水利工程质监站。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资源费项目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的职能。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三检制”及施工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相关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对有关产品制造安装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 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巴彦淖尔市水资源管理会商系统 | 78.0 | 市水务局 | 为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信息化进程。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建成了4M水利专线,同时要求市水务局配备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商电视以及高清摄像头等设备,要初步搭建成功自治区到盟市的视频会商系统。本次拟在市水务局配置多点控制器(Multipoint Control Unit,MCU),同时在已建视频会商系统的基础上,配备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的互联互通。 主要内容包括:大屏幕系统、视频录播系统,音响扩音系统、MCU中央控制系统、以及机房会商室装修改造。 |
磴口县乌兰布和地区水资源调查与评估项目 | 400.0 | 市水文局。 | 依据水资源评价导则,参鉴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的相关要求,全面分析评估乌兰布和沙区的水资源水赋存及开发利用潜力,研究该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的补排径流规律,研判区域内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形成乌兰布和地区水资源调查与评估报告。 |
乌梁素海水质监测采样监测船购置 | 30.0 | 市排水事业管理局。 | 为使乌梁素海水体水质实施有效的保护和加强对海区水体水质变化实施有效的监控,确保黄河水体的安全,及时有效地对乌梁素海水体水质进行采样化验分析。购置水质监测采样船一艘(TZ860全棚快艇),并拉运到水质监测采样现场。 |
巴彦淖尔市水环境监测经费 | 133.0 | 市水文局。 |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做好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补充配套水环境监测化验室仪器,包括精密天平、药品柜、离心机等的购置及实验室功能的进一步改造等;维持水环境监测运行管理,包括化验药品,资质、仪器年检及仪器维修检定,交采样、化验设备损耗更新等。 |
全市201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专项经费 | 120.0 | 市水务局。 | 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通过开展田间观测,测算灌区主要农作物净灌溉定额,调查得出各种农作物种植面积,计算灌区田间净灌溉用水量,结合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综合分析得出全灌区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选取大型样点灌区1 个,中型样点灌区1 个,小型样点灌区5 个,纯井样点灌区22 个,共计30个市级样点灌区进行实测。 |
河套灌区公安分局水资源管理保护执法 | 80.0 | 河灌总局公安分局。 | 建立了水政公安联合执法体系,对影响巴彦淖尔市七个旗县区地上地下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安全、河道安全(特别是黄河、山前泄洪)、防汛安全、供排水安全和灌区社会稳定进行专项排查,依法从重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用于执法办案办公费,全市水资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执法设备、执法单警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执法记录仪,警用警戒带、警戒隔离桩、警用对讲机、执法取证设备,法律文书材料制作、法律宣传、印刷费等,对新增辅警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专项执法业务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油燃维护。 |
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世界水日 活动经费 | 2.0 | 黄河水利文化 博物馆 | 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在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开展临河地区中小学生手抄报有奖竞赛,主题:人水和谐。作品需表现水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未来发展过程中人类与水要进行怎样的和谐共处。3月26日和3月27日,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开通“节水基地直通车”。上午9:00开馆后每半小时一班,免费往返接送参观博物馆的中小学生到新华西街水务大楼节水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节水直通车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3:00—4:00。3月22日至3月28日期间,在水务大楼“中小学生节水教育基地”内每天组织开展“节水知识擂台赛”,凡参与活动的中小学生都将获得精美礼品一份。同一时间,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报告厅内,每天循环播放节水教育短片,进馆参观的中小学生均可免费观看。3月26日和3月27日在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有舞蹈表演、中小学生即兴表演等。活动期间设置有奖节水知识问答,凡参与活动的中小学生均可进行抽奖。 |
全市自治区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 | 27.0 | 市水政监察支队 | 按照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实施自治区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完成我市14个自治区级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规范水功能区管理,扩大水功能区划的社会影响力,加强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 |
临河镜湖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 | 293.0 | 临河区水务局 | 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对镜湖水源地范围内的5个分区中发生岸坡冲淘处进行防护,提高岸坡迎水面的抗冲刷能力,解决镜湖岸坡塌陷的问题。根据工程现状,本次岸坡防护总长度9.863km,其中A区护岸桩号0+000-2+500,长度2.5km、B区护岸桩号0+000 - 3+892,护岸长度3.892km、D区护岸桩号0+000-1+205,长度1.205km、E区护岸桩号0+000-2+266,护岸长度2.266km。完成护岸修坡10783.32米,四轮车二次倒运碎石52569.79立米,碎石护坡52569.79立米。 |
合计(万元) | 2000.0 |
2)项目总体情况
本次作为绩效评价的项目为巴彦淖尔市2016年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项目,包含24个小项目,共投入资金2000万元,资金来源于市本级水资源费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00万元,与项目完全一致。
总体来看,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国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完成了年度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任务,封闭自备水源井32眼,加强了地下水动态和水环境监测监测,开展水法规和水利政策宣传教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年度市级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在乌兰布和沙区开展水资源调查与评估。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和排水水质监管,改善地区水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开展了乌兰布和沙区水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为科学合理开发水资源提供了决策依据;对年度节水型企业(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造了条件。
3、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概述
绩效评价的方法:
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此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的对比,分析完成目标和为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的效益。
评价过程概述:
本项目绩效评价分为前期准备、实施、报告修改完善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1周)
项目启动后,组成评价小组,收集数据资料,进行评价前期调研,设计评价指标,拟定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论证。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2周)
收集数据和资料;分析、核实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工作底稿;根据收集的评价信息,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和考评组成员,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
3)报告修改和完善阶段(1周)
形成初评报告征求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评价报告。
4)评价小组成员
郝茂辰 (河灌总局计财处处长)
王占礼 (市水务局水政支队支队长)
崔浩 (河灌总局主任科员)
马梅 (市水务局会计)
闫广宏 (市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李婷 (市水务局中级会计师)
5)时间安排
每个具体项目1-2天,包括实际现场工作和查看内业资料,了解项目财务数据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料、工程资料、质量检查与验收记录等。各项目的现场工作天数为14天,报告编写及整理共计7天。
二、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1、实际工作绩效概述
巴彦淖尔市2016年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要求,水资源费资金专项用于全市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与管理。按照国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全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自备水源井的封闭工作,做好旗县地下水动态监测,开展水法规和水利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水环境监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年市级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在乌兰布和沙区开展水资源调查与评估,对全市14个水功能区进行确权划界,并制作安装水功能区标志碑。
2、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值
2016年,加强5个国家级水功能、14个自治区级水功能的监督管理;完成全市32眼自备水源井封闭任务;完成临河水河大桥、乌毛计闸上、挡黄闸、乌拉特前旗黄河大桥四个断面的水质监测,监测项目:氯离子、COD、氨氮,其中氯离子每日监测,共计334天,1336次;COD、氨氮每周一次共监测47周188样次;临河水河大桥2016年水质监测334天次;开展全市农业用水效率测定,选取大型样点灌区1 个,中型样点灌区1 个,小型样点灌区5 个,纯井样点灌区22 个,共计30个市级样点灌区进行实测,形成全市农业用水效率测定报告;购置水质监测采样船一艘(TZ860全棚快艇),并拉运到水质监测采样现场;建立了水政公安联合执法体系,对影响巴彦淖尔市七个旗县区地上地下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安全、河道安全(特别是黄河、山前泄洪)、防汛安全、供排水安全和灌区社会稳定进行专项排查,依法从重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对2015年市级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建设自动水质监测房(2套)100平米;对巴彦淖尔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及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按要求完成全市水资源公报的编制印刷;在乌兰布和沙区开展水资源水赋调查评估工作,形成乌兰布和地区水资源调查与评估报告,为科学合理开发水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完成全市14个水功能区的确权划界和立碑工作。
三、一致性对比及差异性原因分析
经过实际对比分析,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绩效目标基本一致。子项目中乌兰布和沙漠区水资源调查与评估项目,因项目预算总投资688万元,2016年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资金仅落实资金400万元,尚有288万元资金未落实到位,项目只完成已落实资金部分工作任务,因基础工作为全部完成,项目尚未完成最后的水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其他子项目全部完成。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采取的绩效管理措施以及支出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目标完成方面
被评价项目单位均在项目申报时编写了项目实施方案,拟定了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并做了投资概算,但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和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现虽建设内容基本涵盖,项目总金额与预算金额保持一致,但项目的各实际支出类别中的具体金额与预算中的金额略有差别,未能完全保持一致。
2)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方面
项目实施不规范,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需加强。
3)内控管理方面
各项目承担单位虽然根据业务需要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大都比较零散,都是从局部出发的,而不是从全局出发进行长远规划。
2、改进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加大项目申报环节的审核力度。主管部门应全过程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项目管理。工程类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实现合同制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类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各项目财务制度的落实,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4)提高规范项目管理能力。配套完成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规范项目管理能力。
5)建议由财政、水务部门联合出台市本级水资源费管理办法,从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分类管理、项目预算、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各个环节入手规范水资源费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五、评价结果和结论
经评价,该部门2016年市本级第一批水资源费项目绩效得分94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六、评价责任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办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七、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郝茂辰 | 河灌总局(市水务局) | 计财处处长 | |
王占礼 | 河灌总局(市水务局) | 水政水资源处处长 | |
崔浩 | 河灌总局(市水务局) | 主任科员 | |
马梅 | 河灌总局(市水务局) | 会计 | |
闫广宏 | 市水务局 | 高级工程师 | |
李婷 | 市水务局 | 会计师 |
八、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2016年12月12日。
2、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对2016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目标概述
1)项目目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270号)精神,巴彦淖尔市委政府积极推进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010年12月7日,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水务局、河灌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及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巴政字[2010]221号)要求,核定了河灌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人事、编制、岗位、经费来源等,印发了《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巴机编发[2010]54号)。《方案》要求: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011年6月21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1]31号)专门研究了如何落实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护费的问题,决定:公益性人员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维护费用2000万元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各负担1000万元,市财政集中一并拨付河灌总局。为了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确保河套灌区水利工程能够得到及时、完全的维护,以保障灌区近900万亩农田的正常有效灌溉,实现农业丰产、百万农民丰收,我市农村社会稳定,以农畜产品加工占很大比重的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市财政每年给河灌总局预算安排2000万元水利工程维护费。
内蒙古河套灌区2016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 |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的主要内容 |
内蒙古河套灌区2016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2000 | 河灌总局及所属七大管理局 | 用于各单位运转。 |
2)项目总体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于市财政预算资金2000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00万元,与项目完全一致。
截止2016年12月底,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各管理局。
3、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概述
绩效评价的方法:
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此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完成目标和没有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的效益。
评价过程概述:
本项目绩效评价分为前期准备、实施、报告修改完善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1周)
项目启动后,组成评价小组,收集数据资料,进行评价前期调研,设计评价指标,拟定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论证。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1周)
收集数据和资料;分析、核实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工作底稿;根据收集的评价信息,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和考评组成员,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
3)报告修改和完善阶段(1周)
形成初评报告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评价报告。
4)评价小组成员
郝茂辰 (河灌总局计财处处长)
付国义 (河灌总局供水处处长)
武剑微 (河灌总局计财处副处长)
王明哲 (河灌总局工程处科长)
崔 浩 (河灌总局主任科员)
马 梅 (河灌总局会计)
5)时间安排
从2016年11月24日开始,至2016年12月16日止。查看外业和核查内业资料分组进行。
二、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因河灌总局水价成本不到位,水费收入入不敷出,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政府有关总局水管体制改革应由市财政负担的公益性人员经费没有落实,以致该局将预算安排的工程维护费用用于了单位的运转,实际没有用于工程维护,各项目标没有实现。
三、一致性对比及差异性原因分析
实际实施与原定目标不一致。其原因是:预算资金没有用于工程维护。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没有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益性人员相关经费,以致河灌总局入不敷出,财务困难,将工程维护费用用于弥补单位运行经费不足。建议市财政尽快解决该单位的公益性人员相关经费。
五、评价结果和结论
经评价,内蒙古河套灌区2016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得分38分,评价结论:没有按照既定要求实施。
六、评价责任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办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七、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郝茂辰 | 河灌总局计财处 | 处长 | |
付国义 | 河灌总局供水处 | 处长 | |
武剑微 | 河灌总局计财处 | 副处长 | |
王明哲 | 河灌总局工程处 | 高级工程师、科长 | |
崔 浩 | 河灌总局计财处 | 主任科员 | |
马梅 | 河灌总局计财处 | 会计 |
八、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第三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梅 联系电话:0478-828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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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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